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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办表彰“10·12”侵权盗版案专案组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4月13日   来源:人民日报

    12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在北京召开表彰会,对查办北京“10·12”侵权盗版案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二队等两个单位为北京“10·12”侵权盗版案办案有功集体,各颁发奖金2万元;授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副队长郑义、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三队副队长陈均红、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民警陈京东、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民警戴月、北京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综合处处长余应举、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二队副队长陈敬等6人为北京“10·12”侵权盗版案办案有功个人,各颁发奖金5000元。

    由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挂牌督办,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指挥查办的北京“10·12”侵权盗版案,已经结案。2007年10月25日,7名案犯均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张宏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罚款人民币50万元;贾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款人民币25万元;葛苍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款人民币5万元;白殿林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款人民币17万元;李野、申闯、韩晓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罚款人民币2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指出,查办北京“10·12”侵权盗版案,是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的部署和要求,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坚持“彻查、彻究、彻办”原则,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办案主力军作用,行政执法与刑事打击相衔接的成功案例。   (记者 张贺)

    北京“10·12”侵权盗版案主要案情

    2006年10月12日,全国“扫黄打非”办接人民出版社举报,反映某单位购买的1500套政治性出版物为盗版图书。2006年10月13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召开紧急会议,向北京市通报了该图书被侵权盗版情况,并对查处工作进行了部署。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市“扫黄打非”办、市文化行政执法总队成立了“10·12”侵犯著作权专案组。

    专案组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在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白殿林等人存放盗版图书的仓库及盗印、销售该图书大量犯罪证据的基础上,于2006年12月5日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白殿林、李野、申闯、韩晓宇抓获。经初步审查,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对非法销售盗版该图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06年12月17日,专案组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将该团伙另一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宏伟抓获归案。张宏伟供认2006年9月初在北京顺义康华福利印刷厂非法印刷、装订该图书3000套(9000册),此外她还非法印刷、装订该图书导读4000册。根据上述情况,专案组于12月20日前往北京顺义康华福利印刷厂将涉嫌盗印该图书的犯罪嫌疑人葛苍抓获。经审查,葛苍对盗印3000套该图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2007年1月,上述嫌疑人以非法经营罪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批准逮捕。2007年10月25日,7名案犯均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至此,“10·12”案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此案的成功告破,在新闻出版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相关链接
· 全国"扫黄打非"第一阶段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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