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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强化政府服务意识规范行政审批取得显著效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8年07月24日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服务月”期间,天津市经委、市建委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主动强化政府服务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取得了实际效果。

    天津市经委出台具体措施,下放审批权限、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一是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审批。通过梳理分析,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电工进网作业许可等四项行政审批事项予以了取消。

    二是进一步下放了行政审批权限。将已列入联审事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批部分权限交由区县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要求区县行政审批部门严把三关,确保不上高污染、高耗能、低水平的项目。

    三是压缩审批时限。对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等12项行政审批再次压缩办结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特别是“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实现了当日接件,一个工作日内办结;“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等11项行政审批事项再次压缩5天至10天的办结时限。

    四是提高审批效率,上门审批,精简审批环节。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等20项市经委单审行政审批事项上门服务,从接收申报材料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有关职能处室工作人员将深入企业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完善申报材料并当场受理,按时办结。

    五是主动深入企业开展调研服务活动。先后走访了三星通讯技术、摩托罗拉等18家企业,有针对性地处理一批企业共同关心的问题。对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努力为各企业营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六是加强考核监督。按照《关于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改进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天津市经委设立了监督考核岗,自3月19日起对本单位在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逐件进行跟踪回访,重点了解行政审批过程中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办理质量及廉政自律等方面情况,每月进行一次通报,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天津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月”期间,市经委对办结的数百件行政审批事项逐件进行了电话回访,询问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按时办结、服务热情周到、有无收费、有无其他违规行为等方面情况。回访结果是按时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有关建议,市经委及时进行了反馈,有关企业也根据合理化建议进行了调整,获得了企业的好评。

    天津市建委围绕“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率”的主题,实行“三个转变”审批服务方式,进一步简化建设项目开工前的审批手续,减少审批要件,实行全程服务,受到企业欢迎。

    一是变多个办事窗为一个办事窗口。为进一步提高投资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工作效率,改变以往多个办事窗口的分散管理方式,整合委内审批资源,打破处室界限,将施工图审查备案、合同备案、质量监督备案、安全措施备案等办事窗口,并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设许可审批服务窗口”集中办理,统一受理、协调、审批事项。

    二是变递进式的串联管理为重迭式的并联管理。进一步理顺施工许可审批要件,提高服务效率,将质量监督、安全措施和合同备案简化为证前登记、证后备案管理。实行并联管理后,共减少审批要件6项,缩短办事时间15天左右。

    三是变建设单位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为全程代办相关审批手续。制定委内协调机制,打破现处室界限,将相关职能向窗口倾斜,实行并联审批,将建设单位自行办理的审批手续,实行领办代办,全程服务,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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