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须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20 14:0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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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报
A4开本,定期旬刊,每月逢十出版,每本单价2.5元,全年36期,定价90元,可以零散订阅,也可破季订阅。 零散订阅可直接汇款到国务院公报室,每本需另加0.5元邮资;破季订阅可到当地邮局办理。
国内由北京报刊发行局发行,国内代号:2-2。港、澳、台和国外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代理发行,国外代号:T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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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报》合订本
自1995年以来各年度合订本,每本单价180元(含邮资)。
读者可直接汇款到国务院公报室订阅,港、澳、台和国外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代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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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公报增刊
1.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文参考译文)
2002年1月出版发行,精装A4开本,字数735千字,每本定价50元(含邮资)。
2.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2003年12月出版发行,精装A4开本,字数259千字,每本定价45元(含邮资)。
3.《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
2004年12月出版发行,精装A4开本,字数262千字,每本定价38元(含邮资)。
4.《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二
2005年12月出版发行,精装A4开本,字数112.46千字,每本定价37元(含邮资)。
5.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011年4月出版发行,简装A4开本,字数472千字,每本定价25元(含邮资)。
6.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38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8号)
2014年5月出版发行,简装A4开本,字数348千字,每本定价23元(含邮资)。
读者可直接汇款到国务院公报室订阅,港、澳、台和国外由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代理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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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17
邮购地址:北京邮政1741信箱
收款单位:国务院公报编辑室
联系电话:86-10-6601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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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图书贸易总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6-10-68433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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