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不怕到太阳底下晒!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02 13:39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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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对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部署。从文件内容来看,此次对于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表现。

首先,政府信息公开是一个执政新观念转变的话题。想要做到公开,让政府工作都摆到“太阳底下晒一晒”,首先要从观念上改变。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人民了解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情况是其应有的权利。人民想要了解决策产生的依据、过程而不仅仅是结果。

政务公开不仅是政府职能由单一的“管理型”向多元化的“管理服务型”转变,也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的必然延伸。观念的转变,必然能激发出巨大的行动力量,成为“推行透明政务,打造阳光政府”的有力推动,为保障公民知情权的落实,进而为实现公民的参与、表达和监督创造出更多有利条件。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是法律硬制度。在今年发布的文件中指出,做好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的内涵、公开的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事项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已经不再是政府部门的“选择题”,而是一道必须做好的“必答题”。法定义务的强制性和依法行使权利的正当性,以法律权利义务关系的方式凸显出人民政府为人民、公务人员是公仆的政治属性。

政府信息公开又是交流的好手段。文件要求,各行政机关要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

从这一细节我们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公开已经不局限于常规化方式,新媒体形式的介入,使得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更近了一步。政府信息公开打开所有媒介通道,不在传播途径上留死角,真正做到公开透明。这是一个“放开”的信号,同时也是一种坦荡的态度。

政府信息公开的最终目的,是将百姓想知道、想了解、想清楚的事情尽可能的告诉百姓,让每一个人都明白政府要做什么,怎么做,为什么做。让大家对政府进行监督,不再认为政府事务还是一本“糊涂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建设一个透明、公开的现代政府,是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需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

摆正观念、重视制度、选好手段,政府信息公开,不怕到太阳底下晒!(吕佳)

责任编辑: 于卫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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