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金融改革创新 更好服务“三农”发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4-17 08:42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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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4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多措并举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近年来,我国金融改革逐步深化,开始由政府力量主导的农村金融市场向“政府引导、培育市场机制”的方向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妥善处理好各金融市场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成为我国农村金融市场稳定运行的关键所在。在会议提出的六项措施中,既包含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和涉农资金投放;也强调需要全社会通力合作,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培育农村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发展,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和一个农业大国,中国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不言而喻。“三农”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发展进程和现代化建设水平,而农村金融作为广大农村地区的经济支柱,在农村经济发展和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使农村金融推动“三农”发展是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议题。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机构普遍存在金融服务功能单一、业务范围过窄、金融队伍人才有限的问题,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经济的发展需求。此外,农村金融信用活动缺乏有效的法律制约,而农村大众普遍缺少金融风险的意识,一些地下金融机构利用势力实行强迫手段套取贷款,严重扰乱农村金融信贷市场的秩序。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农村的金融制度亟待改革创新,转变发展观念,发挥市场化的作用,努力营造一个竞争有序及开放的金融市场环境。

推进金融改革创新,首先要协调好农村金融机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新形势下农村金融市场的个性化需求增加、产品及服务需求也不断增加,要根据农村地区的特点和优势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同时,当前各类型农村金融机构存在的竞争关系,需要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性支持和资金支持,并处理好农信社与农业银行的市场交叉问题;推进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改革,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民间借贷参与的金融服务体系;邮政储蓄银行要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整合农村金融资源面向农民和企业开展“三农”服务。

其次,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生态环境,需要加强政府监管力度,在政策及法律上予以支持。我国的农村金融需要以开放的姿态接受民间金融的存在,以民间金融为依托,构建正规的农村金融物质基础,积极引导民间借贷的合法性,并加强对其的监督及管理。同时,要积极鼓励民营资金融入正规的金融机构,增强金融市场的多元化和竞争性,这一方面有利于维持农村内部资金,防止其外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吸引外来城市资金。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需要以制度为约束,使农村民间资本有序化发展,国家要不断完善农村金融的相关政策与法律,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与法律保障环境,尽可能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

最后,改善我国农村金融的政策环境还需要减少政府包办,强化对农村民营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将金融机构的运行放在市场经济的正规轨道中,由垄断性的金融环境向开放竞争的市场金融环境转换,才能有效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实现农村金融更好地为“三农”服务。(曹乐溪)

责任编辑: 于卫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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