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升级“中国制造”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1-06 09:11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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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知识产权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近年来得到了世界各国越来越大的重视。但我们不得不承认的一个事实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是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的,乃至侵权事件层出不穷,一方面导致知识产权领域的司法官司不断,耗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也牵扯了企业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因为在知识产权上频频发生的“盗版”“山寨”行为,也让“中国制造”背上了“山寨产品”的原罪,很难在世界市场形成属于自己的形象和品牌,阻碍了产业和经济的发展。

    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密不可分,如果知识产权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那么就会鼓励个人和企业投入更多的时间、精力与成本进行科技创新、产业升级。而通过这样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个人可以实现自我价值,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获得可观的市场效益。这样一来,就会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最终形成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发展,产业发展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局面。但是反过来说,如果知识产权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自己的东西刚一出来就被人模仿、克隆和山寨,自己根本无法通过创新创造获得应有的个人回报和市场效益,那么就会大大抑制整个社会的科技创新能力。

    国家和政府显然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出台发布,就是证明之一。纲要的最终目的,就是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让千千万万创新者以创造成果造福人民,实现自身价值,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高产业科技含量和科技水平,最终打造创新性社会和创新性国家,依靠知识创新和科技创造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来提升产业科技含量,推动产业升级换代。

    但凡事总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真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就必须有切实可行的举措来引导,来推动。为此,在本次国务院会议上,也确定了具体的政策或措施。比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大力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将恶意侵权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比如要建立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促进创新成果转移转化。针对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投资活动等开展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

    只有当这些具体的举措都被落实到位,才会给个人和企业以信心,才会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保护知识产权的大环境。就以知识产权领域的执法为例,现在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一大弊端,就是执法不利。不管是个人还是公司企业,在自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作品、产品受到侵害以后,不知道该找谁维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以后,也基本上没有下文。如此一来,也就很难谈得上真正的保护。所以,借助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机会,必须把“执行难”的问题解决好才行。(苑广阔) 

责任编辑: 郭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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