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三农”核心 使财税政策“四两拨千斤”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4 09:36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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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助力“三农”改革发展。这不仅对农村金融机构是个利好,而且对低收入农户也是一泓甘泉。

    “贷款难”一直是制约农业现代化的顽疾。这固然跟农户信用意识淡薄,土地的集体所有造成宅基地、房屋、农田等农户最大的资产不能抵押有关,但更为重要的是金融机构不是慈善机构,它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它的趋利性。而农业自身先天不足,投入产出不对等、投资回报率低、抵御风险的能力弱,很容易因信贷关系转嫁给金融机构;再加上农户贷款面广、额小、工作量大,使得农村金融业成本高、收益低、风险大,自然也就缺乏内在动力。

    会议决定,将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即把“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这是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经济鼓励,也是一种政策支持,有利于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

    同样延期的还有一项政策: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这项政策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熟悉农村的人不难发现,种植业、养殖业,尤其是这方面的创业,风险很高,一场恶劣天气、一种莫名病害都有可能导致血本无归,一败涂地。保险业务的开展能有效规避风险,保障农户收入,也给农村金融机构吃了一颗定心丸。

    此外,会议还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

    细细寻绎,这些政策的最终指向只有一个——农户: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扩大保险公司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提高农户的贷款限额等,都是增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动力、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会议所作出的决定,充分体现“三农”在全局工作中的地位,然而“三农”之核心是农民,是农户。只有农户致富的门路宽广了,农户的收入增加了,农户的能力提高了,农户的生活美满了,国家粮食安全的保障、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村的和谐稳定才有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群众根基,税收政策也才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功效。(刘红色)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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