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金融支持不仅要打雷,还要下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12-04 10:2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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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在更大范围推广中关村试点政策、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定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助力“三农”改革发展。(12月3日 中国政府网)

    中国延续千年的农耕血脉走到现在,已升级为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模式,而这也倾注了国家设计的更多考虑。连续十一年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见证“三农”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位置。让金融为“三农”造血,其呼吁热度也不亚于小微企业。今年4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就明确指出加强金融对“三农”的支持。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着重强调,“通过改进财税政策,增强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动力和能力”。广袤的农村市场,渴望金融真金白银的支持。在城镇化的大背景下,农村逐渐打破了以往城乡二元社会和经济结构的窠臼,并在此过程中释放了生产力和金融消化力。

    同时,市场对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也愈发明显。农民过去单兵做作的守旧方法,很难适应新形势下的市场运作。譬如,忽冷忽热的葱姜蒜行情,就暴露出农产品产供销链条的不成熟度。要打好这方面的补丁,除了发挥人的因素外,金融在外围的强大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决定性因素。

    对于“三农”的金融支持是只会多不会少,这已经是市场共识。做好了金融这方面的功课,对保障粮食安全保障、加快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金融机构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它们的积极性在某种程度上,是需要政策利好来进行调节。

    基于此,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做出决定,将两项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二是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个“动作”是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而第二个“动作”则是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银行、保险公司商业化运作目的十分明确,而它们对于“三农”领域的兴趣明显没有优质企业多,所以有时候“打打雷”,也算是对外呼吁的一贯反应。此时政府给予服务“三农”的金融机构以优惠政策,能让它们抛却惜贷的老套思维,更容易读懂政府的良苦用心。有了这场“及时雨”,就能在效益和公益属性上博得双赢的局面。

    “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给出了这两项利好政策。农业生产在天气、环境等方面具有不确定因素,导致它的生产过程更具有弱质性,更需要金融扶持来一同“风雨无阻”。

    此外,在农业生产中,已经涌现出很多的生产大户,他们技术、设备、规模,都已经具有农业现代化的雏形。之前的5万元农户小额贷款让他们确有意犹未尽之感。此次10万元的小额贷款限额,凸显了“高一年级”的金融支持和政策关怀,对于大部分农户来说,具备了解决问题的实用性。

    金融支持,是往往“三农”这块希望田野上播种希望。把中国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老面孔变成现代化农民的精气神,金融支持的环节必不可少。这种支持,不仅要打雷,还要下雨。(皮波)

责任编辑: 穆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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