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也需要一种“自我修行”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1-01 11:20 来源: 光明网
【字体: 打印本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3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部署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定完善出口退税机制、促进外贸稳中提质。(12月31日 中国政府网)

    会议认为,把政府采购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事关政府公信力,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作为此种行为的主体,政府在这一过程中也延伸了自己的影响力,这要求它要具有尊重市场行为的应有之义。然而,因为产生了钱物交易,使得原本简单的政府采购也被曝出不和谐的音符。

    某地方政府采购的U盘“变身”苹果iTouch4,这样的新闻大家想必还有印象。某些参与采购的政府人员,无视采购标准,抱着“只买贵的”心理,虚耗国帑。另外,很多采购环节无端增多,中间多次易手,等采购完毕之后,物件价格已经失真。就此,本次会议就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的指出,“着力减少环节、提高效率,厉行节约,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监督到位、严格问责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管住乱伸的‘权力之手’,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把宝贵的公共资金花在刀刃上。”

    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草案对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作了细化。其中,“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要求突出节能环保、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取向”,会议用如此强调,再现政府对于市场调结构、惠民生的抓手。在公共采购中,杜绝马太效应,把采购当成促进市场发展的推手之一,是能很好地执行政府调整经济结构的初衷。

    会议指出“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和结果管理”,并强调了组成评审委员会这一环节。某些政府采购有了猫腻,大多是有长官意志在作祟。标准规则被抛在脑后,手中权力被频频兑现,这些都是“一言堂”下的采购浮世绘。组成评审委员会,权力从“点”到“面”,从而让集体智慧和大家评判取代一个人说了算。稀释了采购暗箱可能性,也做大了购买的公平、公正性。

    “强化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和“强化对政府采购行为的监管和社会监督”,皆是让政府采购者能够意识到手中采购权力也有“天花板”,从而避免“只买贵的,不买对的”之冲动。其中,信息公开也以“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为指导方针。这样一来,公共监管行为才能够真正走进政府大院来。

    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草案)》,是原来政府采购法的“加强版”,是新形势下的新标准,势必会让阳光、高效的政府采购助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随之而来的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加透明,这些政府采购的多点要素最终会集中展现在公众面前,而它们也将用一种自我修行的方式来反衬出政府的公信力。(皮波) 

责任编辑: 郭晓婷
 

版权所有:中国政府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5070218号 中文域名:中国政府网.政务

中国政府网
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