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篇:不动产登记会影响什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05 11:41 来源: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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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中国进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代。曾经低效、分散登记的时代结束了,但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实意义,早在条例草拟阶段便引起各方猜测。

    很多人期盼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来遏制“房哥”、“房姐”等腐败现象,当得知普通公众不能“以人查房”时,也曾引来一阵争论。不动产统一登记客观上确实可以为反腐败带来了便利,比如检查机关就可以根据办案需要依法办理查询手续。但如果公众将反腐败以及公务员财产公开等效果寄托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上,自然会引发失望情绪。

    为保护个人隐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制定时就要求遵循“有限公开”的原则,要求“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保障有关当事人合法的登记信息查询权利。”这意味着,不动产登记信息只有权利人和利害相关人才能够查询信息。事实上,个人住房信息属于隐私权保护范畴,按照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是对其进行严格保护,他人不得随意查询。而公众对反腐及信息公开的诉求,看来应另寻出路。

    另外,不动产统一登记总能让人联想到与公众联系最紧密的住房问题,于是,有人一方面开始期待不动产统一登记能够产生挤出存量房产,增加市场供给,从而达到降房价的效果,另一方面,担忧开征房地产税的时代就要到来。

    然而,事实上,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现实意义并不在短期,而在长期。不动产统一登记必然有利于建立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长效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并非在短期的价格波动方面。

    不动产登记的本质功能,应该是能够更好地确定不动产的权利归属,保护不动产物权,从而维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维护市场正常的交易秩序。同时,也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市场,通过对不动产权利的登记发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市场打下基础。

    其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还有一些派生作用。通过统一的登记发证,能够让决策层准确掌握全国各类不动产信息,为现代化的宏观管理提供数据分析,也许就在不久的未来,决策层将根据大数据分析来进行宏观调控。(余寒/文)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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