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篇: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05 11:46 来源: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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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拉上了议程单。财税改革方案有三大最紧迫的任务: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预算管理制度制度性建设文件基本出台,从预算管理,到滚动预算,再到预算公开。而税收制度改革在2014年年底已经开始的消费税的扩围,营改增在2015年,也就是十二五的收官之年完成。

    这个时候,完善中央和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就提上了议程。首先支出责任划分,其次划分收入,第三是转移支付。定支出责任后定收入,两者不匹配的时候再用转移支付弥补。

    其实在财政部2015年1月份的时候,预算司召开了召开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研讨会”。这也标志着,财政部对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工作提上了议程。

    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三类,中央事权、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的事权。现在的事权改革基本方向是一个上收的方向,以前误配给地方的事权要上收到中央;中央和地方共同的事权,特别是跨地域的事权,中央要承担责任。关键的问题,要把事权划清楚,后面的才能操作。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等作为中央事权;部分社会保障、 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作为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中央 可通过安排转移支付将部分事权支出责任委托地方承担。对于跨区域且对其他地区影响较大的公共服务,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承担一部分地方事权支出责任。

    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

    当前情况是由于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够清晰,造成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15%,地方实际支出占到85%,对于大量的专项转移支付,中央与地方政府都不承认属于自己支出的钱,中央认为钱下到地方,是地方花了,而地方政府认为钱是戴帽下来的,甚至还需呀配套,也不属于地方的钱。

    所以事权划一定要分清楚,之后根据事权划分收入,第一个支出责任划分,第二个是收入划分,第三个是转移支付。三者是相互联系的,先定支出责任,再定收入,不匹配的话再用转移支付弥补。

    这也就意味着营改增后,增值税这个第一大税种,中央与地方分成比例肯定会重新调整,消费税可能会划为共享税。

    只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还要经过中央与地方的博弈之后才能确定。但是当事权与支出划分清楚,事权与收入,与财力相匹配的时候,“跑部钱进”的现象将会大大减少。(记者 杜涛)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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