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管住权力“任性”——“让百姓办事不求人”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3-25 07:35 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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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办事难”,必须管住管好权力,让其规范运行。权力清单的出台,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了更坚实的制度依托

  有这样一个相声,至今仍让人记忆深刻。演员老马在外地表演,向饭店服务员提出“晚上有演出,能不能提前半个小时吃饭”,服务员答应为他煮碗面,但得“填个表”。表填完后,经过层层审批,结果四天过去了。老马乘火车回京的时候,饭店经理居然赶来——“那碗面条批下来啦!”

  四天才批下一碗面,这样荒诞的故事,过去有,今天也并未完全消失。今年全国两会上,人大代表陈义龙讲述了他的亲身经历,引发共鸣。他所在企业的一些新技术产品需要审批,可“一项审批时限20天,拖到第十九天才通知,缺某某材料办不了!”“权力任性,小鬼难缠,办事太难。”老百姓的调侃,道出了问题的所在。

  应该说,这些年来,尤其是经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洗礼,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自我革命,“公章长征”的事情有所减少,脸好看了,门好进了,话也好听了。但在不少地方,群众仍然面临“中梗阻”的问题,“最后一公里”现象也依然存在。症结到底出在哪里?

  从权力运行本身反思,群众办事难,与制度不完善、问责机制不健全、一些干部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不无关系。在不少地方,由于没有明确而细致的权力清单和程序规定,一些工作人员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甚至故意刁难、拖延。有的则想着拿好处、吃“回扣”,明里暗里拿权力变现。正常渠道没法办,老百姓只好考虑托关系,找熟人,塞点“辛苦费”,送点土特产。“敲门敲断手,盖章跑断腿,电话永远没人接,等终于见到领导了,吃饭唱歌带洗脚,领导一摸红包薄,结果事儿又黄了。”网上流传的这个段子,生动地刻画了群众办事求人的无奈心理。

  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破解“办事难”,必须管住管好权力,让其规范化运行。最近,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哪些权力是要保留的,各项行政职权的行使主体是谁,都有哪些运行流程,权力清单都要作具体而微的规定,并向老百姓公布。《意见》还要求强化权力监督和问责,不按权力清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通过这些制度设计,行政权力将纳入法治的轨道。权力清单的出台,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了更坚实的制度依托,“任性”的权力将被套上制度的“辔头”。具体说,百姓找政府办事,该找什么部门、该走什么程序、政府该怎么办、多长时限内办结,都由制度、清单规定得清清楚楚。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刁难、拖延,否则百姓就可投诉,相关人员就会被问责,政府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被限制到最低。

  “民者,国之根也”。解决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是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目标。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促进办事规范化、法治化,将开启“办事不求人”时代。可以说,每一份权力清单,都是一份沉甸甸的承诺书,都是对法治中国这本巨著最具体的注解。

  办事不求人,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最鲜活、最生动的情形之一。用法治的阳光,清除灰色地带,增强服务意识,才能让“办事难”成为历史的尘埃。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办、国办出台《意见》,用权力清单管住“任性”的权力,乃是人心所向、势之必然。

  当然,改革永无止境。推出权力清单,解决“办事难”,仅仅是迈出“让百姓办事不求人”的第一步。怎样提高办事效率,如何提高便利程度,诸如这些问题,也是“让百姓办事不求人”必须迈过的坎。“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沿着法治轨道,发挥制度效力,管住权力“任性”,我们就能在每一个事项、每一个环节中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啃下“办事难”这块硬骨头。

责任编辑: 张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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