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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2015-03-30 15:19 来源: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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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
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5〕2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发展融资担保行业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促进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发展政策性担保机构

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通过财政注资、兼并重组等形式,积极发展政府控股、专注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有条件的地区,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以“5亿元”“10亿元”为目标,将政策性担保机构培育成为本地区资本规模较大、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龙头担保机构。(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负责)

二、完善政策性担保机构考核

政策性担保机构要兼顾经济与社会效益,提升运营效率,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各级国资监管等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出资人权利的部门和单位,应降低或取消对政策性担保机构的盈利要求,建立以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规模、合规经营、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担保代偿率和损失率等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通过考核奖励,引导担保机构扩大业务规模、强化风险管控、降低担保收费,提高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实效,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省国资委、省财政厅负责)

三、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

各地要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综合运用代偿补偿、业务补助、创新奖励等方式,引导各类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服务。完善省级担保业务风险补偿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代偿补偿资金”的政策支持,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业务代偿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补偿。(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银监局、省金融办负责)

四、提升银担合作水平

商业银行要合理设置担保机构准入条件,不应仅根据所有制结构、注册资本而“一刀切”。加快建立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对经营管理完善、信用等级较高、风险控制较好的担保机构,可适当提高担保倍数和风险分担比例。鼓励商业银行创新银担合作的激励约束机制,由贷款的尽调、审核等相关信贷人员参与分担部分风险。对于担保机构承保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贷款利率应不上浮或少上浮,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江苏银监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负责)

五、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

通过鼓励财政、社会资本参与入股等多种渠道,逐步增加省再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规模,力争到2017年年底注册资本达到50亿元,主体信用评级达到AAA,增强其风险承担能力。全省再担保机构要改进运营模式,有效发挥增信、分险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业务的政策性功能,探索银担合作新模式,搭建银担合作和风险共担的综合服务平台。(省金融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负责)

六、创新业务发展模式

引导担保机构根据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加快业务创新和产品开发,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应收账款、动产、股权、林权等抵质押担保业务,为企业提供特色鲜明的融资服务。支持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直接融资担保业务,探索开展互联网融资担保业务,为小微企业和“三农”多渠道融资创造更好的条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负责)

七、强化担保行业监管

严格市场准入,完善退出机制,合理控制数量,优化行业布局,净化市场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担保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对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的担保机构,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或由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实施监管评价和分类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持续监管机制和风险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各地要建立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有效防控和化解担保行业系统性风险。(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金融办、省工商局、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负责)

八、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推动银担合作信息平台建设和担保行业数据与人民银行征信相关系统的对接,通过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整合小微企业和涉农经济主体工商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缴纳、社保缴费等信息资源,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商业银行、担保机构查询信息提供便利。完善和落实抵质押登记办法,为担保机构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提供便利。支持担保机构开展诉讼保全、工程履约等非融资担保业务,拓展业务领域。落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政策,减轻税收负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江苏银监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工商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等部门负责)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明确工作措施,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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