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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工部、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2015-05-20 10:35 来源: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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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农工部、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赣办发〔2015〕17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委农工部、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0日

 

省委农工部、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

近年来,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电子商务活动,对传统交易、服务、消费和生活方式产生了重大影响,已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与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电子商务和农村农业发展的有效融合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释放农村消费潜力、推进农村经济转型升级将发挥积极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加快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试点为抓手,坚持市场主导和政策推动相结合,示范带动和全面发展相结合,突出重点和整合资源相结合,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相结合,着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乡、村,打造一批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化平台,加快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系,不断扩大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应用范围和应用规模,为我省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助推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各地农业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依托全省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区设立电商和物流平台,推动现代农业走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市场化运作、品牌化营销的路子,支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拓展涉农电商业务,规范发展大宗农产品现货交易,探索开展中远期交易和众筹农业,发展“一县(乡)一业”、“一村一品”,打造特色农产品产业带。依托生态资源优势,发展农业休闲、农家乐、生态旅游,开发智慧旅游产品,打造特色旅游产业带。到2017年,实现每个国家级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都建立集电子交易、商贸物流、监管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电商平台。每个县(市、区)培育1个电子商务创业园,每个乡(镇)建立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建立一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全省培育100个万亩特色农产品基地,形成“一县一特”、“一县多特”农业产业布局。培育20个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培育网络销售额超亿元的涉农经济合作组织100个以上,交易额超10亿元骨干企业2个,逐步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涉农电商交易平台和集聚效益明显的现代农业产业带。

(二)拓宽农产品网售渠道。整合优质农产品资源,培育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牌,加大营销推广力度,建立本地电子商务平台,拓宽我省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着力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拓市场,设立区域性农产品专区、旗舰店等网络销售终端,开展农产品网上销售,生鲜农产品网上直销,跨境电商交易,季节性特色农产品团购促销和直营店体验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资源互补融合。用3年时间,力争使大米、脐橙、蜜桔、山茶油、茶叶、葛粉、白莲、大闸蟹等农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列。实现农产品电商交易额超过500亿元,占全省电商交易总额比重达15%。

(三)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依托县乡行政服务中心,交通、邮政、供销等部门现有场所,村级便民服务站点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整合农村公共服务资源,建立农村综合公共服务平台,使农民足不出村就能实现代买代卖,代收代发邮件快件,小额存取、信贷,信息咨询,缴费充值,教育、医疗资源共享等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用2-3年时间建成覆盖省、市、县、乡四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农村公共服务网络。

(四)培育市场经营主体。以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孵化园为切入点,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知名电商和配套服务企业等电商经营主体入园创业兴业,创建国家或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基地。省市县重点扶持一批基础性好、专业化强、成长性高涉农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引导返乡创业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农村致富带头人创新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创业、脱贫、致富发展,切实发挥其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鼓励农村电商企业和个人加入行业协会,培养诚信意识,倡导规范经营,保护自身权益,树立良好形象。到2017年,力争全省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比重达到80%以上,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互联网收发农产品信息的比重达到50%以上。

三、建设重点

(一)构建农村电子商务交易技术体系。将农村电子商务纳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科技示范省建设内容。积极完善农村信息化网络基础设施,扎实推进宽带网络普及改造和提速升级,推动光纤进村,提高农村地区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覆盖范围。引导移动通信运营商开发服务产品,增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动“三网”融合,构建覆盖乡村、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农村宽带网络。鼓励互联网和信息技术企业为农村电商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托管、系统搭建和软件运营等服务,支持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消费者(B2C)、个人对个人(C2C)、线上与线下(O2O)等多种交易模式。

(二)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体系。整合物流资源,充分发挥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快递企业服务功能,建立符合农村市场需要、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完善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配送服务。将农村电商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整合农业、供销、商贸等项目资源,分期分批建设县域仓储配送中心及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区域性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等,满足网销商品集采统储、互采分销、统配统送、冷藏配送等所需;建设乡镇区域综合服务站和村级物流网点,发挥线下体验、分送服务等功能。

(三)构建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体系。以全省特色产业和农业产业集群为重点,积极研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逐步形成具有江西技术优势、与国家标准配套、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业标准体系。引导大米、蔬菜、脐橙、蜜桔、山茶油、茶叶、生猪、水产等大宗农产品先行先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广商品编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从源头上防止假冒伪劣农产品进入交易环节,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健康、放心的农产品。

(四)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在各类涉农网商和电子商务第三方服务企业中大力推行身份认证、网站认证和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按照在发展中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要求,加大网上商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执法检查和事后违法追究,严厉依法打击产销假冒伪劣农副产品等违法行为,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电商行业标准研制,指导各类主体规范经营,避免重复投资、低水平建设,防止同质化竞争。

四、政策支持

(一)财税政策支持。依法依规积极落实对农村电商产业的税费优惠政策。省直有关部门要整合项目资金,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和体系建设,扶持我省农村电商示范县和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各级政府应大力扶持农村电商产业园(孵化园、创业园、电商产业基地)、电商服务中心(站点)和电商人才培训,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二)融资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作用,将农村电子商务列入惠农信贷支持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简便办理手续,延长贷款年限。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帮助农村电子商务小微企业和快递企业增信融资。允许和鼓励采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建设和维护各类农村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农村青年,特别是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电子支付应用带头人、快递从业者的授信及贷款支持,推动创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农村居民网络购物给予消费信用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三)建设用地政策支持。优先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园(孵化园)、产业基地、仓储物流、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农村集体留用地,经依法报批后,用于建设电子商务基础设施。

(四)其他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企业登记注册、办理电信增值业务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已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设置前置性审批事项。鼓励通信运营商对农村电商创业园、电商产业基地、电商企业、乡村电商服务网点的宽带资费给予适当优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省委省政府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意图,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持力度,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建立由省委宣传部、省委农工部、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统计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邮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金融办、省供销社、省工商局、省旅发委、南昌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参与的全省农村电子商务推进工作机制。各市、县(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规范快速发展,推动全省农村电子商务驶入快车道。

(二)明确责任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地党委政府是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实地调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具体推进工作方案。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进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物流设施、县域(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电子商务服务信息网络等项目的实施。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切实抓好落实。

(三)培育电商人才。把电子商务知识列入各级领导干部、农村实用人才学习培训必修内容。以县(市、区)为平台,积极整合商务、农业等部门培训资源,对县乡村干部、电商网点负责人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村一名大学生”学员和返乡创业青年,开展定期培训指导,不断增强网络交易技能和盈利能力。省内涉农知名电商企业要建立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持续培养农村电商营销人才、管理人才和网络技术支持等多类人才。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农村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引进,鼓励涉农企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专业素质过硬、运营经验丰富的职业经理人。

(四)抓好典型示范。各地各部门要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加强服务指导,加快构建农村电商示范体系,重点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培育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支持“淘宝村”、“电商村”不断发展壮大,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农产品特色鲜明的县(市、区)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力争在全省打造20个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各设区市每年要培育2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乡,各县(市、区)每年要培育2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全省每年通报宣扬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先进单位和个人,树立示范典型,引领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参观考察、流动现场会等活动,借助门户网站、报纸、广电等媒体,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广大农民对电子商务、快递服务的认知度,激发网销农产品和网购生产生活物资的动力。各地要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积极宣传一批农村青年电商创业故事,形成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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