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督战简政放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5-23 13:59 来源: 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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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商事登记力行简政放权。这是5月13日,工作人员为市民解释办理营业执照流程

5月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这是李克强自2013年担任国务院总理后,第三次出席电视电话会议并公开发表讲话。前两次分别于2013年5月和11月,主题分别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和“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三次公开“喊话”,都与简政放权职能转变有关。

  此次总理再作承诺:再砍掉一批行政审批和核准项目、一批审批中介事项、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关卡、一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和各种行政管理中的繁文缛节,年内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今年全国两会后已召开的8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7次提到简政放权职能转变。“这充分显示了当前改革的一大特点,即针对政府职能转变在实践层面出现的现实问题,着重部署、反复强调”,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表示。

    改革再战“含金量”

  转变政府职能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突破口。2013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取消下放800多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并于5月6日彻底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

  政府“用两年多时间完成了五年削减三分之一以上的承诺,在解决‘审批多’的问题上取得了阶段性改革成果,可以说是首战告捷。”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表示。

  然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仅仅关乎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此次电视电话会议指出,转变政府职能要继续在简政上下功夫,着力破除审批“当关”、证明“围城”、公章“旅行”、公文“长征”等乱象。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抓紧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是于法无据、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都要废止或进行修改。

  “这些针对的就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下一步要着重解决的‘审批难’问题。”宋世明指出,“一个国家无论发展到何种程度,总要保留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转型期的中国更不例外。甚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还有依法增加审批事项的可能。”

  他说,“对保留下来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患审批,而患不公’。着力解决‘审批难’,增加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附加值’,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入新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

  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是现阶段亟需改进的行政审批行为。这其中,“处长现象”不失为一个关键原因。

  在主持召开4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李克强总理在对文件运转流程提出明确要求的同时表示“不能让文件再在处长、司长那里一层一层地‘画圈’了”。在此前一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总理也严斥了所谓“处长治国”现象。

  “行政审批的非标准化或标准要求不高,以及行政审批和答复的无时间限制等,都给处长们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欺上瞒下’的多重技巧更使他们‘游刃有余’、‘取财有道’”,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对本刊记者说。

  “中介机构也存在很大问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王满传指出,当前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时间效益低、垄断性强等问题突出,一些从事中介服务的机构与政府部门存在利益关联,甚至存在出具假报告、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

  针对这一问题,去年底国务院就曾专门发文提出整改要求。“4月21日、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再次强调并在会后发文,也是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反复强调、着重部署。”任进表示。

  “如果将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比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点,那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以及清理整顿相关中介服务等内容,则是改革的其他重要方面。”宋世明形象地比喻,“接下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应该实现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与质量的统一,做到放管结合,提高改革的‘含金量’。”

    强化改革协调性

  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李克强开门见山指出当前简政放权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手伸得还是太长。另一方面,已经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中梗阻”现象大量存在,“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打通。当然,“最先一公里”也存在问题。”

  “两年多来,简政放权取得很大成效,政府职能转变的力度持续增加,但是有些权力涉及多个部门,存在权力取消和下放不同步的问题,需要加强改革的协调性。”王满传表示。

  4月21日下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担任组长,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杨晶、国务委员王勇担任副组长,下设各组负责人均为相关部委部长或副部长(主任或副主任)。建立如此高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目标瞄准“超部级协调”。

  “相比之前‘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加上‘推进’二字,向全社会传递了国务院破除简政放权隐性障碍、坚定不移推进职能转变的决心。去掉‘机构’二字,则表明职能转变已从部门机构层级提升到国务院层次,更加强调总体推进,提高严密性,也符合行政体制改革的内在逻辑和本来面目。”宋世明说。

  通知指出,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这样的职责安排说明,协调小组不仅负责国务院及其机构部门的改革,还将指导地方的政府职能转变。”任进表示,协调小组在国务院层面成立后,地方政府也将成立相应的机构。国务院协调小组将指导甚至领导地方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有助于打通“最先一公里”、消除“中梗阻”和打通“最后一公里”,加大推进力度。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和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4个功能组。“以前谈转变政府职能,很多人认为仅仅是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其实,转变政府职能涉及的面很广,上述6个专题组基本涵盖了当前改革最重要的几个方面。”王满传指出。

  “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多达几百项,如果不把转变政府职能的科学内涵和自身边界搞清楚,改革很容易‘消于无形’。”宋世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通过设置6个专题组,政府职能转变的各个侧面得到凸显,“改革变得立体了,这一招很高。”

  “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跟与其紧密相关的其他几项改革协调推进,能够放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整体效能。”宋世明认为。

  在6个专题组之中,教科文卫体改革小组的设置有着更深层次的考虑。“科教文卫体是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行政体制改革内容,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方面。”王满传表示。“如果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破’,教科文卫体改革则是‘立’,是为建立创新型国家提供助力。”宋世明表示,“这叫‘破中有立,立中有破,破立结合’。”

    立法约束权力

  李克强指出,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必须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行政权力必须在法律和制度的框架内运行。“依宪施政、依法执政,是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基本遵循。”任进认为。

  他表示,本届政府把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转变职能的重要抓手,根据就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同时也是基于国务院“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和“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的宪法职权。

  “国务院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才能保证简政放权工作取得重要成效,克服少数部门和地方自觉不自觉地从现实利益出发,对应该而且能够放的一些审批权不愿放,即使放也尽量放小不放大、放责不放权、放虚不放实、放内不放外等问题。”任进指出。

  另一方面,“与改革相关的立法滞后,也是当前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遇到的关键问题之一。”王满传告诉本刊记者,去年底国家行政学院就“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激发企业和市场活力”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发现有些改革在地方推进不下去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改革决策与现行法律相冲突。

  “改革和立法相互促进:以立法作为保障,改革才能有所依据;不进行改革,立法就不能与时俱进,法律制度也将因与现实脱节而失去生命力。”任进指出,对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必要按照及时跟进、审慎稳妥的原则,按程序修订,使改革于法有据、改革成果得以确认、立法与改革决策紧密结合,并为继续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2013年6月、12月和2014年8月,国务院三次就行政体制改革相关事项,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打包”修改法律。今年4月20日,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修订药品管理法等26部法律,第四次开启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立法程序。

  此外,国务院还提请授权决定在上海、天津、广东和福建等自贸区暂停实施有关法律规定,在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等。“这些都体现了国务院遵循宪法思维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努力。”任进说。

  总理表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是人民政府的天职。推动政府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还要突出优化服务,要由政府部门“端菜”变成人民群众“点菜”。

  “转变政府职能除了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还必须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向公众提供优质便捷公平可及的服务是政府的应尽职责。”任进指出,包含优化公共产品,加强市场监管,解决公众关注的就业、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克服懒政、怠政、失职、渎职等多项内容。

  “转变职能实现的是科学行政,立法修法体现的是依法行政,现阶段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二者的统一和相互促进。本轮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实践层面出现的问题采取上述多种手段持续为改革加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建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效能型政府。”宋世明说。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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