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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基层所开展商标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06-03 09:32 来源: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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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
基层所开展商标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工商商字〔2015〕40号

 

各市工商局(工商和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基层所)作用,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全省工商系统基层所开展商标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通过明确基层所开展商标指导工作的任务和内容,增强基层所对企业面对面开展商标指导的能力,促进企业增强商标法制意识、商标品牌意识、商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意识,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商标,充分运用和保护商标知识产权,做大做强商标品牌,发展品牌经济。

二、基层所开展商标指导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1、面向企业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

结合深入推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新《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为重点,采取上门服务、企业回访、市场检查等方式,加强商标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让企业掌握了解商标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和商标基础知识,增强企业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把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纳入企业发展总体战略,贯穿于企业生产、营销、品牌形象设计推广、服务、招商、投资、融资、兼并重组、走出去等全过程,依法维护自身商标权益。

2、指导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一是加强摸底调查,深入企业走访,摸清辖区企业商标注册使用情况,逐户建立企业商标档案,全面建立辖区企业商标台账。二是对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新注册企业,要采取发放商标注册温馨提示卡等有效方式,提醒企业及时注册商标。三是在基层所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加强对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工作的直接指导,无注册商标的指导企业及时申请商标注册;有注册商标的指导企业规范使用;对具备一定规模、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帮助引导其争创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对富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积极帮助指导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对出口型企业,要提高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意识,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为重点,指导企业及时进行商标国际注册,在国际贸易中注重使用自主商标品牌,逐步走自主品牌经营之路,努力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3、指导企业加强商标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

一是通过向企业发放商标质押贷款业务办理须知、办理工作流程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引导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特别是有自主商标品牌的大中小型企业利用商标知识产权质押进行融资,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二是依法加强对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为重点,依法加大打击侵权假冒商标的力度,对企业投诉的侵权假冒行为,要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优先处理企业的侵权赔偿请求。三是加强商标监测,指导辖区企业对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商标注册初审公告及时进行监测,发现他人新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辖区企业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及时通知企业在有效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及时提醒注册商标到期的企业及时进行续展。四是落实省局《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规定(试行)》、《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完善监督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全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信用约束惩戒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市、县(区)局要加强对商标品牌指导站的指导和培训,确保商标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基层所。年内,要指导基层所尽快建立商标品牌指导站,确定基层所一名负责同志和一名工作人员为商标专管员,具体负责商标指导工作,确保商标工作在基层有人管有人问。

2、扎实推进。基层所应制定3-5年的商标工作规划,有计划组织对辖区内企业商标工作进行走访指导,每年走访企业应不少于辖区实有企业数的五分之一。

3、总结提高。各地要创新商标工作理念,改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狠抓工作落实,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切实把基层商标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取得新进展。

请各市于106日前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省局。省局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将适时开展督查抽查和情况通报。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63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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