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为创业创新插上政策的“翅膀”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6-05 11:12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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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会议指出,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将使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天使投资能够保有更多的发展资金,让生命和血脉一样的现金流更多地在创业创新中发挥价值。由于税收政策对市场的调节作用非常显著,对创业创新的税收支持政策也将引导传统产业的企业通过改变投资结构发展新的增长点,从而使更多传统产业积极转型,激发我国经济的新活力。

    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将让更多被户籍等因素牵制着的人才,更有勇气投身到创业创新的大潮中。当下,在一些大城市,有很多年轻人为了户口,不得不在一个自己并没有多少热情的岗位上“熬年头”;另一方面,却有更多的年轻人因为户籍限制,被束缚了创业创新的拳脚。同时,学历限制也让很多真正有创造性才能的人才处处碰壁,让有专长的人才没有机会公平参与创业创新。因此,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限制,才能让更多人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目的在于让创新成果拥有发展空间,不被旧有的规定、制度扼杀或扭曲。创新成果来之不易,相关部门应予以善意的保护,而不是因为缺少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相适应的法律规定就以“违法”的眼光对待。创新的成果理应超出既有的认知和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对于法律和规定的执行,要有发展的视野。用旧规定限制新事物,是懒政的表现。

    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为创业创新指明了事半功倍的发展策略。创业创新不必等到“五脏俱全”时才能启动,更何况专业成熟的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远比新组建的小团队甚至是创业团队中的个人有实力。值得注意的是,借助第三方服务不但能够获得相关的人脉、资源,更能帮助创业团队降低管理成本和团队摩擦风险。因而在鼓励创业创新的同时,发展与创业相应的第三方服务也是必要的环节。(戚伟)

责任编辑: 于士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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