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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通知

2015-06-13 15:20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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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通知
宁政发〔2015〕5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已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实施,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3日

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城镇化决策部署,主动承担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大历史责任,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民族地区开发开放,科学安排宁夏城乡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大事项,全面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是自治区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

第二条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1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8〕29号)

《国务院关于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30号)和《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

《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

《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08—2020年)》

《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

第三条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遵循国家发展战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促进经济、社会、人口、城乡、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

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重大机遇,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创新驱动,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为载体,以项目为抓手,推动产业科学布局,扩大开发开放,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统筹推进、坚持集约高效,突出特色优势,彰显文化内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协调,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产城融合、生态文明”的空间格局,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区域协同推进。

坚持生态优先战略,依托山、原、河、川自然生态基础,整合生态资源,形成生态网络,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防治重点地区环境污染,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构筑整体生态系统,改善环境质量,保护“塞上江南、秀美山川”特色风貌,构筑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全域。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4年—2030年。

第二章 发展定位

第六条  总体定位

积极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规划》国家重大部署战略,主动承担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重大历史责任,结合《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规划》对宁夏的定位,面向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探索内陆地区开发开放、全面转型的新路径,努力建设成为“一个支点、二个基地、一个示范区”,即: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中阿国际合作桥头堡,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承接先进技术和产业转移基地,西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宜居示范区。

第七条  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中阿国际合作桥头堡

抢占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战略高地,挖掘宁夏区位、人文等资源优势,用好中阿博览会和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两块“金字招牌”,建设中阿空中、网上、陆上丝绸之路的“宁夏通道”,推进与阿拉伯国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区深度交流合作,着力打造中阿人文交流合作示范区、中阿贸易投资便利化示范区和中阿金融合作示范区三个载体,将宁夏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和中阿国际合作桥头堡。

重点建设中阿(中海)自由贸易区、中阿金融商贸中心、国际清真食品与穆斯林用品研发认证生产和贸易中心、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目的地、中阿国际合作产业园等。

第八条  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

科学利用煤炭资源优势,立足于能源化工产业基础,延伸产业链,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能源化工基地。

该基地由国家现代煤化工基地、国家重要的大型煤炭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新能源产业基地、国家能源储备基地和交易中心共同构成。

第九条  承接先进技术和产业转移基地

抢抓东部地区和国外产业转型升级、布局调整的机遇,发挥宁夏比较优势,依托各级各类产业园区建设“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赋予相应的扶持政策,按照产业分工统筹全区产业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生态纺织等产业。

第十条  西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宜居示范区

坚持人的城镇化和生态立区相结合,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拓展城市空间,提升城市功能,突出城镇特色,建设美丽乡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推进生态空间网络化,人居空间宜居化,构筑功能完善、级配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城镇空间,走特色鲜明、内涵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成为西部新型城镇化和生态宜居示范区。

第三章 发展战略

第十一条  总体战略

落实国家战略要求,按照“一个支点、二个基地、一个示范区”的定位,坚持全区一盘棋的发展思路统筹规划,为促进区域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四个宁夏”建设,规划实施“一主三副、核心带动,两带两轴、统筹城乡,山河为脉、保护生态”的总体战略。

第十二条  一主三副,核心带动

“一主”:大银川都市区。由银川市、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盐池高沙窝镇构成。通过建设大银川都市区,进一步整合空间,构建强大的区域组织核心,提升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城市中的竞争力,争取在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中更强的影响力。

“三副”:石嘴山市、固原市、中卫市三个副中心城市。通过副中心城市发展建设,拓展大银川都市区核心功能,带动宁北、宁南以及周边毗邻省区发展,形成功能互补、特色突出的副中心城市,提升宁夏综合实力。

“核心带动”:通过增强“一主三副”的辐射带动能力,全面提升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功能,打造宁夏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实施开发开放的核心地区。

通过“一主三副,核心带动”战略,增强宁夏区域服务辐射带动能力,提升整体功能和国际化水平。

第十三条  两带两轴,统筹城乡

“两带”:“沿黄城市带”和“清水河城镇产业带”。

“沿黄城市带”:包括大银川都市区、石嘴山市、中卫市等沿黄河主要城市以及平罗县、中宁县等县城和若干建制镇。加强生态环境和农业资源的保护与利用,推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成为宁夏扩大经济总量、向西开放和提升国际影响力的主要载体。

以宁东现代能源化工基地等为引领,重点发展能源化工、云计算和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特色农产品、生态纺织等产业,做大做强沿黄经济区。

全面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促进金融国际化、商贸高端化、物流便利化、会展常态化、旅游多元化。做精做特沙湖、沙坡头、镇北堡西部影城、黄河大峡谷等景区,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姿多彩的黄河文化旅游带。

利用沿黄灌区的良好条件,建设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和中国枸杞原产地长廊,形成“特色绿色”的西部农产品产业基地。

“清水河城镇产业带”:以清水河为纽带,连接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泾源县、隆德县,中卫市沙坡头区(部分)、海原县、中宁县(部分),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等县(区)和建制镇。发挥清水河地区生态环境、特色农产品、加工制造等优势,培育特色产业,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加强与阿拉伯国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区的经贸交流和文化旅游合作,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依托清水河沿线城镇,鼓励发展绿色农产品加工、清真食品与穆斯林用品、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产业,提升产业对就业吸纳能力,带动中南部地区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依托六盘山旅游资源以及良好气候环境,以红色旅游和六盘山景区为重点,整合旅游资源,提高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发展度假避暑、疗养休闲等,建设固原生态文化旅游区。

充分挖掘清水河流域农业资源,规划农业产业示范区,推广规模化种植养殖、示范节水农业和设施农业技术,推进优势特色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国际化发展,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探索以农业现代化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道路。

两轴:“太中银发展轴”和“银宁盐发展轴”。

“太中银发展轴”:依托太中银铁路正线等主要交通轴线,串接沙坡头区、中宁县、红寺堡区、盐池县等县(区)以及惠安堡、大水坑等城镇,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人口向沿线重点城镇集聚,整合提升现有产业园区,引导产业向县城和部分小城镇内园区集中,在太中银发展轴形成错位分工的产业格局。

“银宁盐发展轴”:依托太中银铁路银川联络线,点状集聚发展。在加强白芨滩、哈巴湖等生态用地保护的前提下,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盐池县城和高沙窝镇为核心,充分发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产业集聚和带动作用,延伸能源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能源化工、新能源、节能环保和新型煤化工设备制造等产业。

另外,发挥盐池县的区位交通和比较优势,以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作为经济发展前提,保护和发展现有生态格局,提升生态承载力和环境质量,承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未来产业拓展和生活配套功能。预留发展成为带动宁夏东部和陕西西北部发展的中心城市的建设空间。

“统筹城乡”:发挥“两带两轴”资源聚集和辐射带动效应,在做强中心城市的同时,建设大县城,适度发展一批重点镇,有序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加快推进扶贫攻坚,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城镇格局,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通过实施“两带两轴,统筹城乡”战略,统筹宁夏山川、城乡发展,向北对接呼包鄂榆地区,向南对接关中—天水经济区,向东对接太原城市群,向西对接兰州—西宁经济区,形成区域联系紧密的空间发展格局。

第十四条  山河为脉,保护生态

“山河为脉”:以山、原、河、川生态资源为载体,以贺兰山、六盘山为两基,依势连结香山、南华山、罗山等重要生态节点;以黄河、清水河为纽带,发挥支流的作用,顺势连通星海湖、沙湖、鸣翠湖等湖泊湿地,按照“串点成线,连线成面”的路径,构筑区域、城乡一体的生态空间格局,成为保障和支撑发展的永久生态屏障。

“保护生态”:划定空间管制区,明确城乡建设空间,保护重要生态功能区,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人居环境安全、生物多样性安全,巩固立区之本,实现宁夏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抓好重点领域的环境污染整治与低碳减排,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实施“山河为脉、保护生态”的战略,连通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和北方防沙带,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等重要生态功能,提高宁夏的生态环境承载力,构筑西部重要生态屏障,为全国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做出贡献,实现美丽宁夏的奋斗目标。

第四章 分区指引

第十五条  大银川都市区

大银川都市区规划建成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阿合作先行区、国家能源化工和现代制造业基地、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基地、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

沿黄河形成“一河两岸三域”的空间格局。“一河”是指以黄河为轴线,串联大银川都市区核心区的各个组成部分,成为沿黄城市带的核心区域,规划突出黄河的生态景观、旅游文化功能,在加强保护的同时,凸显城市特色。“两岸”是指大银川都市区黄河东西两岸统一规划,协调联动发展。“三域”指银川市区、吴忠城区和宁东新区形成相互错位、功能互补、协调统一的发展格局。

——银川市区

功能定位:

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阿合作核心区,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节点城市、现代服务业中心,突出“塞上湖城、西夏古都”的城市特色。

产业发展:

以中阿博览会为平台,推进与阿拉伯国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区商贸文化交流常态化,拓展中阿资金交流渠道,打造中阿金融中心和能源交易平台,建设阿拉伯国家标准化研究中心、中阿金融商贸示范区。以新兴产业和服务业作为转型升级的重点,鼓励发展金融、会展、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养老休闲、医疗健康、教育培训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先进装备制造及临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加快都市农业、酿酒葡萄等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中阿合作核心区筑牢产业基础。

对能源化工、冶金、生物医药(不含医药研发等)等对空气、水、噪音和固体废物等方面产生污染的产业进行严格管理,逐步外迁和淘汰,为城市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空间指引:

以银川城区整合贺兰和永宁,实现一体化发展。

市区中部依托中阿博览会永久会址,加快建设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向西依托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教区,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园。统一规划滨河新区、综合保税区、临空经济区等区域,向东南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积极成为沿黄城市带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吸引阿拉伯国家投资的空间载体。

——宁东新区

宁东新区包括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灵武市区、白芨滩、盐池县高沙窝镇,是宁夏能源化工产业的核心载体。

功能定位:

国家现代能源化工基地。突出“能化基地、科技之城”特色。

产业发展:

建设大型现代化矿井,利用先进开采技术,提升集约化水平。加快特高压输电工程及配套项目建设,成为国家西电东送火电基地。明确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实施计划,建成世界最大的烯烃生产加工基地。推进企业间、行业间、产业间共生耦合,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形成以“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能源密集型、长产业链、高附加值、循环发展”为特征的国家现代能源化工基地。

延伸生态纺织等下游产业,依托综合保税区等服务平台,推进产业间接续互补、融合发展,构建全产业系统,做大做强,成为宁夏新的增长极。

空间指引: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注重与银川市区的空间关系,有污染的企业向远离银川城区方向布局。按照循环发展的布局要求,将能源和化工、发电等企业适当集中,集聚发展,打造产业集群。在太阳山地区规划建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配套产业区和煤炭资源储备基地;灵武城区强化城市服务功能,成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的配套服务区;将盐池县高沙窝镇作为宁东国家现代能源化工基地的产业拓展区;将白芨滩自然保护区作为宁东新区发展的生态屏障。

——吴忠城区

功能定位:

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中心,现代制造业基地。突出“水韵吴忠、滨河回乡”的城市特色。

产业发展:

大力发展以肉牛肉羊、奶牛养殖、有机大米等为主的特色种养殖业;壮大都市休闲农业、生态旅游农业,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培育清真餐饮、奶制品、葡萄酿酒、穆斯林服饰等产业。建立健全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认证、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展示交易和集散支撑体系,扩大国内清真食品标准认证和国际互认,推动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向标准化、集聚化、国际化发展。

抓住东部产业转移机遇,围绕精密仪表、专用设备、新材料等核心产业,构建系统完备的现代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新业态,建设吴忠中阿国际商贸电子商务平台,促进服务业优化升级。限制高能耗、高水耗的低效落后产业发展。

空间指引:

构建“利青相向,一体发展”的空间格局,推动利通区与青铜峡市区相向一体化发展、同城化管理,同时注重与灵武市的空间衔接。

吴忠城区沿黄河拓展,规划建设中阿国际合作示范产业园,与滨河新区联动发展;黄河西岸以黄河楼为中心,进一步完善黄河旅游区建设,发展文化旅游、商贸等产业;黄河东岸结合银西高铁客运站、货运站规划建设吴忠商务中心、物流中心,发展现代服务、现代商贸功能;全面提升金积工业园综合功能,建设国家级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生产和清真研发贸易中心。

改造提升青铜峡新材料基地,控制污染,远期搬迁电解铝等有污染企业,逐步向新材料制品领域延伸。

第十六条  石嘴山副中心城市

功能定位:

宁北及蒙西地区中心城市和物流中心,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现代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基地。突出“山水园林、重工基地”的城市特色。

产业发展:

以承接产业转移为突破口,重点发展新材料、装备制造、电石化工、冶金四大产业集群及新能源、生物医药、新型煤化工三个特色产业,全力加快电石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以陆港经济区带动现代物流、现代商贸等服务业发展,以沙湖、环星海湖开发支撑文化旅游业发展。

限制传统能源化工产业发展规模,将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重化工业向黄河东岸的宁夏精细化工产业园及惠农区转移。

空间指引:

实施“一港双城,同城对接”的空间策略,规划形成大武口城区和惠农城区组成的“双城”结构;推进大武口城区与平罗县城及沙湖地区相向发展、同城对接,并积极融入大银川都市区一体化发展。

大武口城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提高服务和承载能力,打造国家稀有金属新材料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宁夏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建成辐射宁北、蒙西地区的山水园林新型工业城市。

惠农城区整合红果子镇,向南拓展发展空间,强化公共服务设施水平,增强对乌海等蒙西地区的服务辐射能力。依托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园,拓展陆港口岸功能,实现产业转型发展。

第十七条  固原副中心城市

功能定位:

宁南区域中心城市,重要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贸易基地、轻工产品制造基地、特色文化旅游城市。突出“红色六盘、绿色固原、避暑胜地”的城市特色。

产业发展:

充分挖掘丝路故道要隘的深厚文化底蕴,以生态旅游、避暑休闲、商贸流通、职业教育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核心,打造面向阿拉伯国家和世界穆斯林地区的特色旅游目的地。

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重点培育轻工产品制造、中药材加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加快草畜、马铃薯、冷凉蔬菜、苗木等现代特色农业发展。严格限制重污染、高耗能产业发展,对现有污染企业改造升级搬迁。

空间指引:

实施“一核四极,组团发展”的空间策略,以固原市原州区为核心,以西吉县、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为四个发展极,做大做强三营镇、兴隆镇、白阳镇、泾河源镇等一批重点镇,实现组团发展。

固原市区向西南拓展,建设新城区,提升城市功能,为周边城市提供公共服务;依托固原西部工业区,建设中阿国际合作示范园,发展轻工制造、农产品加工、通用航空制造、物流贸易等产业。

第十八条  中卫副中心城市

功能定位:

丝绸之路经济带交通物流枢纽城市、特色产业城市、生态旅游城市。突出“沙漠水城、花儿杞乡、休闲中卫”的城市特色。

产业发展:

利用中卫在欧亚大陆桥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交通区位优势,努力成为新欧亚大陆桥的节点城市,构筑中阿陆上丝绸之路的区域枢纽;以电子信息制造和云计算等信息产业作为产业升级的突破方向,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打造中阿网上丝绸之路的数据中心。围绕优势农业资源,提升枸杞、硒砂瓜、草畜等特色农业发展层级。发展壮大新能源及其设备制造,适度控制发展传统原材料产业。依托沙坡头、腾格里湿地公园等特色旅游资源,建设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禁止煤化工在甘塘发展。

空间指引:

实施“一城两翼,内涵发展”的空间策略。以沙坡头区为核心,以中宁县和海原县为两翼,提升城市内涵品质,强化城市功能,提升中卫市整体实力。

中卫城区重点向东沿黄河拓展,提升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向西规划建设沙坡头旅游经济开发试验区,成为宁夏旅游产业新引擎。在太中银铁路以北建设大型综合商品交易中心和大型物流中心,成为中国对阿拉伯国家重要的商品贸易集散中心;依托中卫工业园建设东部产业转移示范区、中关村科技园,重点发展云计算产业、电子信息制造、新能源设备制造和研发等。利用甘塘地区光热和土地条件,发挥多条区域能源管线汇集的优势,规划建设国家能源(油气)战略储备基地和新能源示范基地。利用荒山、荒漠等规划建设国家新能源发电基地。加快推进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同时推进其旅游建设。

中宁县建设全国枸杞良种繁育基地、标准制定中心、质检中心、研发中心、交易中心和枸杞文化中心,成为中国枸杞之都。加快中宁工业园区的提质增效,加大对污染企业治理力度,实现集约高效、循环发展。

海原县合理控制县城发展规模,挖掘南华山自然保护区旅游资源,重点发展特色商贸、生态休闲度假、特色农业等功能。

第五章 产业发展与布局

抓住“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以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产业转型升级为主攻方向,以创新驱动为动力,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内陆开放政策优势、资源富集要素优势共同发挥乘数效应,转化为宁夏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综合优势,打造五大产业集群,健全产业体系,积极培育新产业和新业态,实现开放发展、创新发展、统筹发展、可持续发展。

第十九条  打造西部最具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紧紧围绕引黄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中部干旱带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南部黄土丘陵区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发展“一特三高”现代农业为重点,在稳定粮食生产基础上,整合资源优势,推进主导产业提质升级,建设西部特色农业产业基地。

优化农业资源空间布局。坚持区域化布局原则,北部引黄灌区以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和节水型灌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科技化,形成以优质粮食、枸杞、葡萄、奶产业和适水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中部干旱带推广旱作节水技术,扩大红枣、硒砂瓜、小杂粮、饲草等种植规模,发展畜牧养殖,打造农牧并重、草畜结合、特色发展的现代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区;南部黄土丘陵区重点发展设施农业、马铃薯、冷凉蔬菜、苗木、中药材和以肉牛肉羊养殖为主的草畜产业,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

整合区域农业特色品牌资源。扩大种植面积,提升产品品质,建设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原产地长廊和以中宁县为核心的中国枸杞原产地长廊。建立一批国际知名的酒庄、酒厂和深加工基地,推动国际交流,形成“种植—加工—贸易”的发展格局。扩大牧草种植面积,打响滩羊、优质肉牛等优质清真品牌,以引黄灌区设施蔬菜、中部干旱带硒砂瓜、固原冷凉蔬菜为重点,建成全国重要的清真牛羊肉生产加工基地和国际绿色有机食品展览交易中心。发挥宁夏农作物种业方面得天独厚的优势,以高标准生产基地、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和物流配送交易中心为重点,完善引黄灌区标准化玉米、稻麦、蔬菜种子生产基地和中南部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打造西北“黄金制种产业区”。促进农业与文化会展、休闲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第二十条  打造现代能源化工产业集群

以高科技、低污染、长产业链、高附加值为方向,促进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气和精细化工等能源化工产业发展,加快向化纤纺织、塑料型材等下游产业延伸,建设国内最先进的现代能源化工产业集聚区。密切与蒙古国、内蒙古等周边煤炭资源富集地区联系,实施“外煤进宁”,在惠农、太阳山分别设置外煤进宁的集散物流中心,与周边资源富集地区合作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规划甘塘国家能源(油气)战略储备基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实施多元化的能源开发战略,积极发展风电、光电及相关产业,大力开发生物质能、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

开展国际能源合作,加快建设西北煤电化交易中心和中国能源交易中心,发展壮大成为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重点与阿拉伯国家开展石油、天然气等能源交易。

第二十一条  打造承接产业转移的新兴产业集群

以建设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基地为载体,重点承接技术成熟、附加值高的加工制造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能源化工接续替代产业,培育一批特色鲜明、发展前景广阔的新兴产业集群,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产业转移,引领宁夏产业转型升级。

延伸能源化工产业优势,依托贺兰、灵武、利通区生态纺织园等产业园,发展研发设计、展示销售等产业,构建轻工纺织产业集群,建设全国重要的生态纺织基地。

依托石嘴山市、青铜峡市、中宁县等新材料产业基础,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发展钽铌铍钛稀有金属新材料、铝镁合金及轻金属材料、高附加值的碳基和复合材料深加工、硅及电子级硅材料等产业,向航空航天、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等产品应用领域延伸,构建新材料产业集群。

瞄准世界一流的装备制造技术,搭建信息服务平台,围绕煤炭开采设备、煤化工设备、新能源设备等领域,谋划建设银石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逐步形成“自主创新,宁夏制造,世界出口”的发展模式,建设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引入国内外相关企业,建设通用航空产业园,拓展通用航空小型航空器制造、组装、展销、维修和托管等领域,开展空中摄影、气象探测等一系列通用航空运营服务。在固原、石嘴山等地规划建设国家飞行员培训基地及飞行学校等职业教育基地,通过发展相关配套产业,打造通用航空产业链。

第二十二条  打造全球知名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集群

建立清真产品国际认证体系,扩大国内清真食品标准认证和国际互认,推动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标准化、集群化、国际化发展。加快建设集研发认证、交易、生产等于一体的吴忠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核心区,推进银川德胜、石嘴山长湖、固原轻工产业园等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充分利用国际和区内外资源,吸引国内外行业知名企业总部落户,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附加值,完善贸易、展示、集散等功能,将宁夏打造成为中国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组织中心、全球知名的清真食品和穆斯林用品产业集聚区。

第二十三条  打造与向西开放战略相匹配的现代服务业集群

利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银川综合保税区等发展平台,重点发展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构建现代服务业集群。

现代金融业。积极争取国家金融创新政策试点,以建设中阿金融合作示范区为重点,通过设立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建立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资金双向流通机制等,打造中阿资金融通聚集地、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信息服务业。重点发展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大数据、动漫创意等产业,建设中阿互联网贸易大数据平台,打造互联互通的中阿网上丝绸之路。依托中卫云计算基地,建设电子信息产业园,重点发展云计算、新型电子元器件研发、物联网、泛在网,成为中国西部信息产业“硅谷”,并以电子数码设备制造、新型显示设备制造等电子信息制造为重点,发展配套产业。

商贸物流业。结合交通枢纽节点和工业集聚区布局建设物流中心,深化无水港与沿海沿边地区口岸协作,支持中卫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物流节点。实施最优惠的投资贸易便利化政策,建设银川综合保税区分区,试点贸易自由、服务业开放等,实现综合保税区向自由贸易区转型升级,争取建设中阿(中海)自由贸易区。

文化旅游业。深度挖掘宁夏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开展西夏陵、丝绸之路固原段等申遗工作,促进文化优势与自然景观的深度结合,推进文化旅游业生活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规划建设西夏文化旅游区、宁夏民族文化旅游区、湿地休闲度假旅游区、现代工业旅游区、固原生态文化旅游区、沙坡头旅游经济开发试验区等旅游板块,推动旅游和文化的融合发展,打造西部文化旅游基地和独具特色的国际旅游目的地。

第六章 支撑体系布局

第一节 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第二十四条  综合交通发展目标

充分利用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政策优势,全方位提升交通服务水平。依托空港,打造西部门户性复合型航空枢纽;充分利用新亚欧大陆桥,打造西部国际物流中心;构建以大银川都市区为核心的区域一体化综合交通网络,形成便捷、开放、高效、多层次的综合交通体系。

第二十五条  航空运输

加快建设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三期工程,推进机场四期前期工作,建设机场综合客货运枢纽,完善机场集疏运体系,提高机场服务水平。利用国家政策组建股份制航空公司,增加国内外航线覆盖范围和航班密度,用好第五航权,推动空运优化,加快航空货运和临空经济的发展,将银川河东国际机场建设成为面向阿拉伯国家及世界穆斯林地区的门户机场和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枢纽机场。适时开展银川第二机场前期研究。

中卫、固原支线机场重点增加与旅游客源地的直达航线。利用国家低空开放政策,规划建设通用航空机场,开发特色航空旅游产品,培育通勤航空小飞机起降、飞行培训、低空旅游、私人飞行等通用航空服务业。

第二十六条  铁路运输

1.普通铁路。

对接“一带一路”规划,通疆达海。向西增建甘武铁路二线,与包兰铁路、兰新铁路共同构成宁夏西向通道,利用新疆霍尔果斯、喀什口岸,打通通向阿拉伯国家及欧洲的国际大通道。向北建设银川(中卫)—乌力吉铁路,接“临—哈”线,通过乌力吉、策克口岸,加强与蒙古国的联系。向东新建包兰铁路东乌联络线、三新铁路复线,构建太中银—保太—津保线至天津、包兰—京包—京山线至天津和秦皇岛、东乌—东胜神木—神黄线至黄骅港、太中银—石太—石德—胶济线至青岛、宝中—陇海线至连云港五条出海通道,形成连接东部沿海港口的欧亚大陆桥通道。

规划白银—宁东铁路连接三新铁路,加强与内蒙古上海庙、甘肃白银、陕西榆林等煤炭石油富集地区的联系,支撑宁东发展。建设兰州—平凉铁路和平川—海原—环县铁路,提升中南部地区对外通达能力。加快推进太中银铁路复线、包兰铁路复线、宝中二线建设,增强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2.高(快)速铁路。

加快建成银西高铁,推动银川—盐池—定边—郑州客专建设,争取利用太中银铁路开通动车组,实现宁夏与西安、郑州、太原等国家高铁枢纽的直接联系,融入全国高铁网。

建设京—呼—银—兰客专,打通与北京、兰州联系通道,并通过兰州—成都—昆明客专,建立起与西南地区的便捷联系。建设甘塘—张掖客专,通过兰新高铁,强化与乌鲁木齐的直接联系。

新建固原—庆阳接入银西高铁的客运联络线,实现固原和西安的便捷联系。

3.城际铁路。

石嘴山—中卫沿黄城际铁路。近期建设吴忠—中宁城际铁路,借助银西高铁和包兰铁路,开通石嘴山到中卫沿黄城际列车,远期利用京—呼—银—兰客专石嘴山至中卫段,支撑沿黄城市带快速发展。

中宁—固原沿清水河城际铁路。新建宝中二线,在中宁与京—呼—银—兰客专连接,开通沿清水河城际列车,形成贯通南北的快速客运联系通道。向南还可与兰州—西安高铁连接,带动中南部地区的快速发展。

规划建设银川—宁东轨道交通线路,利用大古铁路改造和沿黄城际,实现银川、宁东、灵武和吴忠之间的轨道交通联系,建立大银川都市区“三角形”轨道交通骨架。坚持站城一体集聚开发理念,加强与银川城市轨道交通的衔接。

第二十七条  公路运输

1.高速公路。

全区高速公路规划形成“一环八射九联”的布局框架。“一环”:大银川都市区高速环线。都市区高速环线局部利用乌海—玛沁高速和古青高速,新建宁东至乌海—玛沁高速连接线,形成环线,促进都市区一体化,分离过境交通,缓解银川—宁东交通压力。“八射”:银川至乌海、鄂尔多斯、北京;银川至太原、青岛;银川至西安、贵阳;银川至西安、福州;银川至重庆、昆明;银川至兰州、拉萨;银川至兰州、青海玛沁;银川至乌力吉。“九联”:银川至石嘴山、盐池至鄂尔多斯、盐池至中卫、中卫至海原、寨科至海原、固原经西吉至会宁、固原经彭阳至甘肃庆阳、泾源至甘肃华亭、隆德至甘肃静宁。

对接国家高速公路网系统,面向天津港、黄骅港、青岛港、连云港等主要港口,打通京藏、荣乌、青银—黄石、青银、银百—青兰、银川至西安—连霍等高速公路,建设宁夏出海大通道。加强与西安、重庆、兰州、乌鲁木齐等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主要城市联系,新建银百、银昆、乌海—玛沁和银川—乌力吉高速公路,加快京藏、青银等高速改扩建工程,构建多方向的开放通道。

2.普通干线公路规划。

普通国道。规划12条普通国道,技术标准基本达到二级及二级以上。

普通省道。规划由4条放射线、5条纵线、13条横线组成的普通省道网,补充高速公路网和国道网,技术标准基本达到三级及三级以上。

通过普通干线公路网建设,提高宁夏公路网覆盖密度和服务水平,强化公路对宁夏城镇建设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支撑作用。

第二十八条  综合交通枢纽

充分利用不同地区铁路、公路、机场、水路、口岸的设施优势和既有条件,形成银川、中卫、石嘴山、宁东和固原五大功能互补、特征明显的枢纽。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形成航空、铁路、公路等多方式有机衔接、便捷转换的客运、货运枢纽节点。

第二十九条  城市交通

构建以路网布局合理、公共交通发达、交通方式多样、交通管理智能的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路网级配结构,适时开展银川城市地下交通研究,构建功能清晰、层次分明的路网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营造良好的慢行交通环境,采用差别化的交通需求管理政策,引导绿色出行。不同交通方式之间、不同公共交通模式之间强调通过枢纽进行换乘接驳。合理引导货运交通组织,减少与客运交通的相互干扰。

第二节 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第三十条  水资源利用目标和原则

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制度,以节水为基础,坚持开源和节流并重、内部挖潜和外延增水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全区水资源,优化用水结构,平衡空间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条  节水增效,优化用水结构

结合宁夏气候及土壤条件,科学论证,全面建成节水型社会。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工程,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市生活节水,开展水权置换,优化用水结构,有效支撑宁夏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

以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为核心,建设高效输配水工程,推广和普及田间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全面提高农业节水水平。合理调整工业布局,严格市场准入,推广工业节水技术,提高企业用水循环利用水平。完善城乡供水设施,加快城乡供水管网改造,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

第三十二条  多源共济,争取客水支持

协调推进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工作,积极争取更多的客水支持。鼓励水资源梯级循环利用,加强水源涵养和雨洪利用,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合理开发利用地表水、地下水,根据水资源供需状况,逐步提高再生水、雨洪水、苦咸水、矿井水等非常规水源的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进一步争取黄河水供水量指标。

第三十三条  因地制宜,完善水资源配置格局

按照“北部节水增效、中部调水集蓄、南部涵养开源”的分区治水思路,多水源、多工程联合调度,实现黄河水、泾河水、当地水和非常规水的“多水”共用,形成“山川统一配置、城乡统筹兼顾、年际丰枯相济”的水资源配置格局。

北部引黄灌区,以节水为中心,加快实施青铜峡、沙坡头灌区续建配套等节水改造工程,科学统筹使用地表水、合理利用潜水、控制开采深层承压地下水,以农业节水增效支撑重点产业区发展。加大非常规水利用量,保障用水需求。

中部干旱带,以发展特色农业节水灌溉为抓手,全面实施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和高效节水改造工程,新建骨干调蓄水库,完善供水网络体系。

南部黄土丘陵区,以当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为中心,科学涵养六盘山水源,加快建设固原地区水源工程、防洪减灾工程、雨洪水集蓄利用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规划引洮工程,构建库坝井窖池联用体系。

第三节 能源开发与利用规划

第三十四条  坚持节能优先,提升能源开发利用效率

以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进设备改造升级等工作,加大工业节能力度。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和绿色交通,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城乡建设用能中的比例。大力推广使用各类节能设备,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励新能源汽车使用。

第三十五条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加快煤电集约高效发展

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为重点,按照规模化、大型化、一体化的发展模式,稳步推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应用超临界、超超临界压力和循环流化床等先进发电技术,建设大容量高参数燃煤机组,适时发展“绿色煤电”新型发电技术,实现清洁高效的能源转换。

第三十六条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发挥宁夏风能、光能等优势,广泛开展新能源利用技术合作,积极开发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应用,建设适合新能源系统接入的智能电网。

第四节 大型市政管廊通道规划

第三十七条  统筹布局大型市政廊道

沿主要高速公路、干线公路、铁路等通道预留市政管廊通道用地,控制宽度为100米到300米,统筹布置高压电力线路、油气长输管线、工业长输管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廊道,形成市政管廊通道网络。在为市政基础设施发展提供空间条件的同时,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城镇用地布局的影响和分割,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衔接流畅、安全可靠的基础设施生产运输和供应服务体系。

第五节 信息基础设施规划

第三十八条  构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

加快信息网络统筹规划和建设改造,优化网络结构,提高网络性能,促进网络资源共享。实施“宽带宁夏”工程,全面建设4G宽带网络,实现公共区域无线局域网全覆盖。推进宁夏沿黄城市带无线智能城市群工程建设,拓展信息网络向中、南部地区延伸,满足全区信息化发展需要。以信息化带动市政基础设施服务现代化,推动智慧水资源、智能电网等设施建设,全面提高水资源、能源的实时监测、运行监管、智能调配和综合服务管理能力。

第三十九条  全面推进“智慧宁夏”建设

促进信息化在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全面应用,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打造“两优”环境、改善服务民生的政务云、商务云、社保云、教育云、民政云、卫生云、旅游云和家居云等云应用项目,推广智慧产业、智慧政府、智慧民生三大领域的信息化,全面推进“智慧宁夏”建设。

第六节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

第四十条  生态保护目标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方针,划定保障区域和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生态空间。到2030年,稳步实现生态空间网络化、生产空间集约化、生活空间宜居化,重点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第四十一条  划定生态保护空间

依据自然山水条件和建设现状,将全区划分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

禁止建设区包括全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国家地质公园及地质遗迹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生态公益林等。禁止建设区面积控制在1.16万平方公里以上。该类地区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有计划地进行生态修复和培育,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

限制建设区包括全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生态走廊、滞洪区、地震断裂带、坡度大于15度以及海拔超过2000米的山地林地、水库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耕地,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控制廊道。限制建设区面积控制在3.6万平方公里左右。该类地区应控制各类建设活动,城镇、农村居民点严格按照规划适度开发建设。

适宜建设区是沿“两轴两带”城市发展方向的重点建设地区,包括大银川都市区、各副中心城市、县城、建制镇(乡)以及独立的产业园区等规划建设用地。该类地区是城市优先发展的地区,应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第四十二条  构筑“六廊十区”生态格局

遵循生态自然格局,构建黄河、清水河,贺兰山—沙坡头、平罗—盐池防沙治沙,南华山—哈巴湖、香山—六盘山水土涵养六条生态走廊;建设贺兰山、罗山、沙坡头、香山、南华山、火石寨、云雾山、六盘山、白芨滩、哈巴湖十个重要生态保护区,成为宁夏“生态立区”的战略基点。通过廊区建设,连通黄土高原—川滇生态屏障,对接北方防沙带,形成中国西部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支撑国家“两屏三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第四十三条  以生态经济促生态建设

构筑宁夏国家公园体系。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保护和适度开发为基础,逐步恢复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稳步提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的规模与质量,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

建设黄河金岸生态长廊。科学划定黄河生态保护区,明确管制要求,依托湿地,规划建设滨河公园、城市郊野公园等,建设黄河景观生态工程,构筑黄河金岸文化、景观、生态长廊。

实施十大生态工程。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工程建设,不断完善生态经济体系。重点支持荒漠化治理、中部干旱带封育、退耕还林还草、大六盘生态长廊、宁夏平原精新农品、道地中药材基地建设、小流域综合治理、重要湿地保护以及生态廊道保护与修复、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

第四十四条  环境保护目标

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着力加强重点地区和农村环境污染防治,改善生态、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落实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第四十五条  综合治理环境污染

重点地区和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以开发区、采矿区等主要开发地区为重点,严格节能环保准入,提高“三废”综合利用水平,改善生态环境状况。以农村饮用水安全、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水和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严禁在河道干流和主要支流控制线内开发工业项目,提升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和水平,加大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控制力度,确保黄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强电力、钢铁等高耗能行业的脱硫、脱硝和废气治理,加强燃煤供热污染治理,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循环利用。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体系,实现综合利用和处置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控制固体废物污染,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和安全处置。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泥、生活垃圾等处理处置工程。

第七节 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第四十六条  综合防灾减灾目标

按照“五大灾险四条链、五大分区两条线、六大系统六阶段”,健全完善地震地质、洪涝、气象、消防、工业风险及其他灾害的预警、监测和应急保障系统,基本建成与全区空间格局相适应的多层次、全方位、高标准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第四十七条  地震地质灾害

落实新一代地震区划图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建设项目严格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农民自建房抗震设防监管。严格按照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构筑物进行加固改造。重视组织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提高抗震减灾能力。

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机制,加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动态监测、预警预报和趋势预测,完善灾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加快防灾设施和生态防御的工程建设。

第四十八条  洪涝灾害

建成黄河宁夏段综合防洪体系,突出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蓄滞洪区建设和城市防洪防凌,重点河段达到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成贺兰山东麓山洪防治以及重点城镇防洪体系,大银川都市区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中卫、石嘴山城市段达到100年一遇。加快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等工程建设和非工程生态修复,清水河、苦水河等行洪通道控制在20年—50年一遇。

加强极端天气下雨洪调蓄和应急管理能力,加紧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到2030年,大银川都市区及石嘴山城区排水防涝标准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中卫、固原城区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县市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第四十九条  气象灾害

提高干旱、暴雨、大风沙尘、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能力。提升因气象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有毒气体、环境污染等次生、衍生气象灾害的防治水平。加快实施贺兰山东麓、六盘山地质灾害区暴雨监测预警工程。建立气候容量分析评价制度,健全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十条  工业风险

加强采矿、化工、冶金、能源、造纸及制药等生产企业的火灾、爆炸、泄漏以及相关次生灾害区域联防联控,优化选址,强制隔离,加快改造既有敏感点,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敏感区域。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完善宁东、石嘴山等重点工业区域的消防体系,提高灾险防控能力。

第五十一条  其他灾害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加强社会防灾宣传力度,科学布局消防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通道畅通,提高对高层建筑的消防保障能力。防范贺兰山、六盘山等林区森林火灾和中部干旱带草原火灾。强化采空塌陷、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多发区的生态恢复和综合治理。

第八节 地下空间规划

第五十二条  地下空间规划目标

按照“远近结合、上下结合、点线结合、平战结合、分层开发”的原则,以大型公共建筑密集区、商业设施密集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设施、轨道交通换乘站的地下空间开发为重点,形成分层立体的地下空间利用结构体系,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第五十三条  地下空间规划

1.地下市政基础设施。

区域性管廊设施。结合地上大型市政管廊通道建设,控制区域性管廊设施建设用地地下空间,集约高效的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城镇用地的影响和分割。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以银川、吴忠、石嘴山、固原和中卫城区为重点,在道路和轨道交通沿线,统筹安排地下城市基础设施。结合轨道交通和道路改建,在地下管网密集路段建设共同沟。

2.地下交通设施。

在重要交通节点鼓励设置地下综合交通换乘枢纽。结合人防工程、各类建筑和广场绿地的地下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场。有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建设地铁及地下道路。

3.地下公共设施。

在大型商务商业和公共服务中心、重要交通换乘枢纽、地下人行交通密集地区,充分利用建筑物地下空间,促进其互联互通,建设地下街和地下多功能公共活动综合体。

4.地下工业仓储设施。

结合人防工程,建设地下工业仓储设施。

第九节 公共服务体系布局规划

第五十四条  公共服务体系规划目标

按照宁夏发展定位和空间格局,以大银川都市区和三个副中心城市为核心,建设完善区域级和自治区级大型公共服务设施,以县城为中心集中构建基本生活圈,以小城镇为载体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中心,构建“自治区—市—县—镇—村”五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多中心、组团式、网络化”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格局。注重生态移民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提高公共设施辐射服务能力的同时,达到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

第五十五条  文化体育

提升现有大型文化设施服务水平,扩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促进文化设施建设向基层、特别是农村和中南部地区倾斜。

完善体育设施配置,大银川都市区建成具备承办国际性专项和全国性大型综合运动会能力的体育设施;提升副中心城市的体育场馆设施水平,大力挖掘地方特色,积极承办国内外特色赛事。完善群众文体娱乐设施,逐步开放学校体育场馆,满足群众文体活动需求。

第五十六条  教育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建设教育强区。高等教育统筹发展,大银川都市区建设高等教育中心,其他副中心城市形成“一本一专”或“一本多专”的高校格局。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建设西部职业教育高地。县城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小城镇根据人口分布、设施服务半径等合理设置中小学;农村新社区加快寄宿制学校建设,解决边远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学生上学远问题,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强化城镇学前教育设施建设,合理布局,满足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加快形成以镇中心幼儿园为示范,独立幼儿园为主体,附设幼儿班为补充的农村学前教育格局。

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创新国内外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水平创作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加强阿拉伯语人才教育培养,建设银川人才特区,为经济社会高水平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五十七条  医疗卫生

加快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药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质量水平。提升大银川都市区医疗服务设施水平,辐射服务全区及周边城市;保证副中心城市有至少一家三级医院,县城有至少一家二级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逐步转型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第五十八条  社会保障

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完善老年人、孤儿、残疾人的福利机构基础设施。

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就业增收,实施积极的住房保障措施,稳步推进进城务工人员均等享有城市社会保障。

第七章 战略实施

第五十九条  明确战略规划的法定地位

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是自治区发展的基础性、宏观性、战略性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积极参与跨区域协调规划,保证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连续性、严肃性。规划的编制、实施、修改和监督管理要遵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未经法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确定的空间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对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十条  创新规划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统一负责全区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工作,做到“规划、建设、管理”三同步。探索推行规划管理“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建立完善开发区、乡镇一级规划管理派出机构,明确各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权限。建立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总结和评估。建立项目审查规划辅助决策系统,对各城市建设用地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破除碎片化、同质化的空间发展模式。

第六十一条  加快编制战略规划的配套规划

依据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对现行规划编制体系和既有规划进行评估,建立健全规划编制体系,明确各层次规划编制内容,制定配套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和项目库,有序推进配套规划编制。

发挥战略规划的总体统筹作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各类规划相互协调、相互衔接,多规融合。

第六十二条  加快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政策

建立实施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的协调制度,推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加强产业、交通、能源、水资源、信息资源、公共服务资源和生态保护、环境联防联治等方面的跨区域协调合作,促进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加快区域一体化发展。

加强水、土地、矿产和森林、湿地等生态环境资源的统筹保护和综合利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土保护方案制度,减少地貌植被破坏和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加强对战略性空间资源的保护控制和预留。

构建科学合理的利益调整补偿机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政策,在水资源调配、生态环境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研究制定区域平衡政策,加强对中南部地区的政策倾斜,对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及对区域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建立以“两型”社会建设为主题的产业投资基金,制定鼓励研究开发、技术转让的政策,扶持和促进各类企业创新发展。建立完善利益共享机制,统筹全区招商引资工作,按照产业布局引导项目落地。探索创新农村产权制度、土地制度、户籍制度,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八章 附则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卢静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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