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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和承接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2015-07-15 11:01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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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经研究论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应国务院取消8项行政审批项目、承接10项行政审批项目。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取消和调整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做到放管结合。要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8项)

      2.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10项)

2015年7月15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8项)

 


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设定依据

备注

1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

经济和
信息化
委员会

《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

财政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61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3

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机构资质认定

水利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4

地质资料延期汇交审批

国土
资源厅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5

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核准

国土
资源厅

《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6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查阅保护期内的地质资料审查

国土
资源厅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
《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6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7

省、自治区、直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审核

国土
资源厅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8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有关科研项目审查

卫生
计生委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附件2

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共计10项)


项目名称

审批
部门

设定依据

备注

1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

经济和
信息化
委员会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2

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畜牧厅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该项与设立兽药生产企业的审核项目合并为设立兽药生产企业的审批

3

进入林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

林业厅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85621日国务院批准,198576日林业部发布)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4

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交通
运输厅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下放至地州市海事部门,并入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船舶管理业务的许可项目。

5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卫生
计生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6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质量技术
监督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119日国务院批准,19872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该项并入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

7

设备监理单位甲级资格证书核发

质量技术
监督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该项与设备监理单位乙级资格证书核发合并为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证书核发

8

军工产品储存库一级风险等级认定和技术防范工程方案审核及工程验收

公安厅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9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定点生产审批

食品药
品监督
管理局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该项并入特殊药品(含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审批项目的子项

10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气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623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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