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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5-07-28 09:45 来源: 山东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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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
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企〔2015〕35号

各市财政局、地税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各市国税局,山东省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省属融资担保机构:

为加快建立政府、银行、担保共同合作的代偿风险分担机制,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中小企业局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5年7月28日

附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司徒宇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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