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有“破”有“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8-04 17:28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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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画出“路线图”:“我们要把各项公共资源逐步都纳入到统一的平台上,实现‘平台之外无交易’。这既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也能消除寻租行为,推动行政权力‘阳光化’,用制度遏制腐败。”

当天的会议决定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管理创新促进资源配置更加高效透明。

会议认为,打造规范统一的共享共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效率,防止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公共资源交易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有相当的份额,其巨大的资金量早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家底不清、多头管理、收益流向不明确这些问题却普遍存在多年,各地公共资源犹如被蒙上一层神秘面纱,老百姓看不见也摸不着。如何才能让公共资源交易走到阳光下?如何才能有效地构筑起制度反腐“高墙”?

权力还给市场,交易会更阳光。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不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的前提下,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2016年6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基本完成整合工作,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一是整合平台层级。设区的市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已设的转为市级分支机构。鼓励建立跨行政辖区的区域性交易平台。

二是整合交易服务信息系统,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开放共享。各省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建立全辖区统一、覆盖市县的电子公共服务系统;鼓励市场竞争,不得限制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电子交易系统接入。

三是整合场所资源。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交易场所,严禁新建楼堂馆所。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用由社会力量建设并符合标准要求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评标、评审。

四是完善交易规则。清理各地公共资源交易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设置审批、变相审批、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等内容。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和交易规则等,各省级政府要制定本地区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五是强化监管。依法公开交易公告、项目审核、成交履约、行政处罚等信息,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信息实现交换共享,不得要求重复登记、备案和验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用高效“阳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更好服务经济升级、促进社会公正。

自2010年年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在全国推行以来,截至2014年,我国已建成集中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1203个。目前,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已经到了一个新阶段,如安徽、江西、河北、湖北等省份的实践均积累了丰富经验,经济、社会和政治效益明显。但总体上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仍然存在思维定式、部门阻挠或推诿、改革推进力度不够、交易覆盖面不广、交易中介管理不到位、交易主体不规范、监督不统一等问题。

因此,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要有“破”有“立”,也就是分为整合和建立两个方面。我们注意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具体部署也是围绕着“整合”、“完善”、“强化”等词汇展开。

在整合中建立,在建立中整合。整合,是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资源的整合,打造公开透明、资源共享的信息化、规范的平台。上文也提到,此前,我国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说,这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还处于较低水平,还只是初级阶段的物理整合。结果是各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资源整合不彻底,更多地突出对场所的整合,缺乏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机制进行整合,各地基本未涉及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因此,目前来看,不同类型的交易依然独立存在和封闭运行,权利和利益的链接时隐时现,人为干预、暗箱操作时有发生。

这种旧体制下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行业的分散交易弊端必须“破”。包括打破交易规则不统一,市场分割,交易市场定位不清,监管体制不顺,存在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现象。例如我国现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包括县级市场、市(地)级市场和省级市场,其中又以县级市场数量居多。按照此次会议部署:“县级政府不再新设,已设的转为市级分支机构”。根据这项改革内容,利益和义务要进行重新整合,同时也要打破部门的壁垒。

李克强要求,整合工作要先在地方搞好“试验田”,从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形成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另一方面,实现公平、阳光、透明的交易必须“立”,这是理顺整合各种关系前提下的再建立,不是简单的机构改革、机构撤并。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一个过程,不是简单地建立一个机构,而是法制、体制、机制和资源、手段等全方位的整合、优化,要站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高度来进行布局。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具体部署,首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就是建立统一规范、互联互通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而非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的“市场主体”(交易中介机构)。其次,从全国的层次来看,这个交易平台应是连结全国各地各种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因此,从整体上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平台实质上是将各个分散的有形交易场所通过互联网连结在一起的电子交易网络系统。从欧盟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统一市场的形成均是通过建设电子化无形交易平台来推动,而并非建立大一统的交易场所,强制进场交易。

对此,李克强说:“我们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要靠电子信息整合,也借鉴了发达国家一些成熟的经验。在推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各地方要确保严循规则,不得‘走样’。”

会议最后还提到完善交易规则、强化监管。除了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还需要用更加科学的制度以及更高水平的监管,打造出全新的交易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公共资源交易更加规范、阳光。(朱菲娜)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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