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02 15:13 来源: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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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记者 安蓓、赵超)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部署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目前政府管理的进出口环节收费项目还有多少?未来如何实现规范透明?市场调节价的进出口环节收费如何规范?如何保障清理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记者2日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政府管理的进出口环节收费还有多少?

    去年以来,我国对进出口环节收费进行了集中清理规范,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超过300亿元。但进出口环节链条长、交叉多,一些单位或企业利用行政权力或利用市场垄断或优势地位乱收费现象仍然突出,已出台的改革措施未完全落实,加之机制体制改革不到位,进出口环节收费行为仍不规范,增加了企业负担。

    经过去年以来的清理规范和放开定价权,目前中央层面保留的进出口环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收费有船舶使费、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进口货物滞报金、进口商品检验检疫费2项,政府性基金有港口建设费1项。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目前中央管理保留的项目、标准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将近期制定公布。部分地方价格主管部门也有少数定价管理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收费。

    这位负责人说,针对政府管理的收费,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降低中央和地方管理的进出口环节部分收费标准。同时,研究修订港口收费规则,规范港口码头收费行为。研究将货物港务费并入港口建设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港口建设费分成比例,逐步建立定期成本监审和公开制度,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政府管理收费如何规范透明?

    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清理和规范后保留的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收费,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价格部门编制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并对社会公布。目录清单以外的其他经营服务收费均由市场调节。

    这位负责人说,今后确需新设进出口环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及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的,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报国务院批准,并纳入清单管理。交通、商务、海关和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将清单内涉及本部门的收费信息,包括收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法律责任等,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等对外公开。

    市场调节价的进出口环节收费如何规范?

    目前进出口环节费主要以市场调节价为主。但记者了解到,这些收费涉及的服务表面上已实现竞争,但有部分服务机构依然借助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指定服务并高收费。

    比如口岸查验过程中,一些查验相关的延伸服务没有选择余地,企业只能被动接受,承担较高费用。一些口岸服务企业依托行政权力,向货主或航运企业收取不合理的清污费、船舶代理费,或未提供服务即搭车收取垃圾处理费等。一些由港口集团全资或控股设立的企业,具有一定优势地位,收取的服务费项目多、标准高。

    “治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的重点在于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加快推进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中介、社团脱钩改制,摘掉垄断中介服务机构的‘红帽子’。”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有关部门或单位履行查验职责时需要其他延伸配套服务的,不得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也不得通过限制准入等方式设置隐性壁垒;确需指定服务的,必须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引入服务方。

    如何保障清理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

    根据通知,此次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目标是:大力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偏高收费标准,减轻外贸企业负担;大力清理和规范依托行政机关、依靠行政权力提供强制服务、强制收费的“红顶中介”,促进公平竞争、平等交易;大力推进服务市场化改革,放开竞争性服务和收费,更大程度让市场调节;大力加强收费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完善收费监管规则,实现收费项目清单化。

    这位负责人说,为确保清理和规范措施落到实处,七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不仅要解决进出口环节表面的收费问题,还要触及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建立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长效机制。”

    此外,发展改革委将发挥12358全国四级联网价格举报系统和各级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系统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指导清理和规范工作重点。还将会同有关部门选取部分典型港口,进行重点剖析;部署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集中专门力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企业或单位凭借权力和垄断地位收费,以及擅立收费项目等乱收费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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