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深化国企改革契机实现稳增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15 10:23 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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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期待已久的国企改革顶层设计《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9月13日全文正式公布。文件开宗明义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

国企改革一直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难题,而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有增无减,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企改革的意义更加突出,而《意见》的正式出台也终于吹响了改革的号角。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核心内容和透露的重要信号值得关注。

第一,在基本原则上,国企改要“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这一表述清楚地表明,在中国经济体系中,国有经济是主,非国有经济是辅。国有经济的主要代表是国有企业,因此国有企业今后仍将在中国经济中保持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

第二,在主要目标上,要求到2020年,在国企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成果,形成符合上述原则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国企公司制度改革基本完成。这些改革目标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市场化的方向和路径。国企改革是中国市场化改革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它不应该也不会与市场化改革逆向而行。国有企业因为资产的所有权属性,其改革应该兼顾市场化原则和国有资产属性。

第三,在改革方向上,核心是国有监管从管企业转向管资产。《意见》提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界定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为主的转变。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不该管的要依法放权,决不越位。这是新一届政府在国企改革宏观思路上的最大突破。要找到解决国企改革的适当的路径和方案,就要从管企业的圈圈中跳出来,形成一整套管资产而非是管企业的思路。

第四,在改革思路上,国有企业将实行分类改革。《意见》提出,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企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将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国企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而公益类国企的改革,也要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但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

第五,在国企股份制改革和公司治理方面,一是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二是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解决董事会形同虚设、“一把手”说了算的问题,切实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法无授权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不得干预。公司治理转型,就是随着所有权结构的变化,由过去行政化、形式化再加上内部人控制、分享的公司治理向商业化、实质化并有基本透明度和制衡性的公司治理过渡。

总而言之,在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下,中央推动迈开深化国企改革的步伐具有特别意义。有理由相信,以深化国企改革为契机,中国将在稳定经济增长的前提下,尽力推动既定的改革行动。理由是,如果不深化国企改革,会影响中国推动市场化改革的进展,甚至会成为市场化的一大障碍,毕竟,中国需要以“改革红利”释放经济活力。(周子勋)

责任编辑: 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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