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企业负担,要善于“积少成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17 16:10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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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推动产业加快改造升级。

    自2014年1月1日起,生物药品、仪器制造、专用设备制造等6个行业被列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此次常务会议则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将轻工、纺织、机械、汽车4个重点行业列入,无疑进一步彰显了政府主动让利、为企业减负的决心和诚意。

    固定资产折旧,或许对一般大众而言不是很清楚。但在企业中,固定资产的折旧税则是一项不小的成本。而提倡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就是按照税法的相关规定,允许企业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这样一来,实际是企业缴税时间延迟了,前期负担减轻,企业的运转资金更显充裕。特别是对于那些处于起步阶段的新兴企业而言,更是大有裨益。

    尤其值得注意的,该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减负更具针对性。如规定对小微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这其中的“研发和生产公用仪器设备”,显然侧重的是对于小微企业研发、创新的支持。

    事实上,越是对于那些多研发设备的高技术企业,设备的折旧费用所占据的企业生产成本就更高,那么加速折旧,对他们的优惠力度也就相应更大。此政策也就越能激发企业重视研发投入,提升他们的创新动力和产业升级步伐。所以可以说,该政策不仅体现了中央政府在企业减负上的一种持续发力,更是一以贯之的扶持创新的具体行动。总体而言,它将对拉动有效投资和促进产业升级,产生明显的积极影响。

    为企业减负近年来一直是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常态”性议题。固定资产折旧作为一项相对不那么大众和主要的企业负担,也能够受到常务会议的持续关注,说明国务院对于企业负担有着全方位审视,“不以量小而不减”。要看到,在积少成多之下,这项政策预计今年也能够为企业减税约50亿元,这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还望各部门和地方能够加速落实。

    企业作为社会的经济细胞,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仍存在的现实下,为企业减负,让它们轻装上阵就是抵御下行压力的最好办法。且减负是一个持续和不断延伸的过程,实施过程中要善于“积少成多”和打组合拳,如此效果才能更明显,才能发挥更长远的积极效应。这也提醒地方和部门,对企业的实际困难和负担要有更贴切和全面的调查与研判,而为企业减负也仍有较大潜力可挖。(川昌)

责任编辑: 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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