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应凸显公共政策内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30 09:23 来源: 新华每日财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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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推进新型城镇化,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海绵城市建设,强调要加快雨水蓄排顺畅、合理利用。并提出了在老城改造与新城建设中融入和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措施,明确了多渠道的投融资模式。

    雨水蓄排顺畅、合理利用看似是一项生态工程,实则是一项公共政策;而建设海绵城市的意义,也不局限于防洪排涝,而是统筹解决城市水资源、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的绿色途径,是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落实在操作层面的重要部署,是中国未来城市建设的不二选择。

    今年4月,16座城市入选2015年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具有吸水、蓄水、净水和释水功能的城市“海绵体”,住建部门也出台专项文件对试点进行指导和规范。

    此次常务会特别强调海绵城市建设要与棚户区、危房改造和老旧小区更新相结合,一方面体现出海绵城市作为一项公共政策,就是要让广大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广泛获益的特性和目标,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海绵城市与老城改造融合的难度之大。

    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部分试点城市的老旧城区存在布局复杂、建筑密度高、容积率小、绿化率及水面率低等问题,以海绵城市为目标的改造实施难度大。在没有技术标准和专业指导的情况下,试点城市普遍存在畏难情绪,认为老旧城区“碰不得”。

    而在新城新区、各类园区,虽然较之老城改造要容易,但由于目前我国对于海绵城市的认识和实践尚处于初级阶段,从规划制订到项目实施乃至海绵产品的应用,大部分源于国际经验,缺乏本土化的技术标准体系的支撑,因此在试点新区建设中,也暴露出施工不到位、对设计意图理解偏差等问题。而对于更严格的下凹式绿地、渗滤设施的施工质量,新材料的安全性,以及对道路、房屋等建筑设施的影响等远期问题,都需要时间来检验。对此,专家建议,无论是老城改造还是新城建设,都要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买产品,而应引导试点城市首先有步骤地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作。尽可能恢复城市原有河道、湖塘、沟渠,减弱城市热岛效应,提高城市雨水渗透率;推进截污、控污工程,建立雨水收集和利用系统,开发、改造城市社区建筑物、道路、绿化带、停车场、广场、公园等公共设施蓄留雨水的生态功能。在修复的同时,要遏制城市无限制硬化的趋势,通过“两手抓”来确保修复的效果。

    总而言之,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既要进行生态改造去“建”,又要顺应自然地“不建”,并从法律体系、财税政策、管理体制、技术与产业体系、人才培养、公众参与等环节予以建立、完善和引导。(记者 陈谊娜)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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