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打造更优营商环境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5-09-30 13:19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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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举措,打造公平规范便利的营商环境;一是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建设项目试生产审批等62项审批事项;二是对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等89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部门行政审批受理的必要条件。三是强化“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工商等市场监管部门、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分工履行职责,协同配合,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同时,探索推进综合执法模式,大幅减少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普遍推广随机选择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的“双随机”监管方式。建立工商部门对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机制,强化信用监管,对违法失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出入境、政府采购等方面给予限制或禁入。织牢捍卫市场秩序的“天网”。

    作为新一届政府的先手棋、重要抓手和“开门第一件大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被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被视为“牵着牛鼻子的改革”。两年多来,行政审批、投资核准、资质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达标表彰等事项大幅减少。仅中央层面取消、停征、减免420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少个人和企业负担近千亿元。

    应当说,这样的简政放权“成绩单”是靓丽的,卓有成效的。但客观而言,也应理性看到这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发展要求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用李克强总理自己的话说,现在“不少群众反映,现在门好进了、脸上也有笑容了,但就是不办事!”“对个人来说,耗费了时间和精力,增添了烦恼和无奈;对社会来说,削弱了公平和效率,抑制了劳动生产力提高;对党和政府来说,影响了形象和威信,挫伤了人心民意。”

    归结起来,问题主要出在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一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手伸得还是太长”,简政放权未尽;另一方面,“已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简政放权后的管理出现了一定的管理“断档”和“真空”。

    前一方面的典型表现是,在许多地方、不少部门和行业,虽然从总体上说群众办事、需要政府审批的项目已经减少不少,但实际上还是太多,离群众真正办事从简、高效等还是有一定距离。而且就实际来讲,一些部门和方面前期放掉的项目,可能本就是一些可有可无、项目“含金量”不很高的,而真正需要群众办事的核心项目和过程还依然存在管理过多、过严等问题,依然不利于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和简化。

    后一方面的明显表现是,在实际中,一些部门、一些系统在简政放权的过程中简单求“放”的数量而忽视“放”的效果,缺少部门协调和沟通,致使放权后的部门间协调监督出现空白,导致群众等的办事难依旧。

    一个典型案例是今年8月底,公安部公布不再开具包括“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生存(健在)、死亡证明”等18种不在公安机关办理范围内的证明。然而,公安部门简单的一纸公告在撇清与这些证明“无关”的同时,却无其他相关部门及 时“接招”受理。由此造成了当前诸如居民出国旅游签证、高龄老人房产 过户等办理过程中的“难上加难”。

    因此,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势在必行、刻不容缓。因为这是实现“双中高”目标,为改革培育新动力的需要;是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为改革提供不竭支撑的需要;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改革“修枝壮干”的需要;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改革清障搭台等的需要。

    早在今年5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就明确提出了五个“再砍掉一批”:再砍掉一批审批事项,再砍掉一批审批中介事项,再砍掉一批审批过程中的繁文缛节,再砍掉一批企业登记注册和办事的关卡,再砍掉一批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同时,要以刚性制度来管权、限权,划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权责边界等。

    由是观之,此次明确的取消62项审批事项等,可谓是按照既定简政政放权目标前进的集体体现,是进一步扎实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动作和具体必要措施。这也再一次体现了国务院排除万难、敢啃改革“硬骨头”的决心、信心、毅力和勇气,以及言必行、行必果的较真精神。

    简政放权激发的是市场内在活力和能动性,而放权后加强市场监管,则是保障市场永葆健康活力的必要条件。有理由相信,沿着既定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大战略和具体的改革路径前行,我们的市场必定会充满生机和活力,改革必定能取得最终的成功。(余明辉)

责任编辑: 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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