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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2015-10-14 08:51 来源: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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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蚌政〔2015〕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皖政〔2014〕81号)精神,加快发展我市现代职业教育,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发挥政府与市场的作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中高职一体集团化办学,实现职业教育办学理念现代化、组织管理科学化、办学机制社会化、教学模式信息化,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蚌埠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形成与区域产业体系相匹配,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有机衔接、职普相互融通、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学校企业社会相互融合,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蚌埠特色、皖北领先、全省一流,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结构规模更加合理。保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高等职业教育满足需要,广泛开展面向全社会的 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到2020年,市域内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分别达到5万人和1.5万人,接受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的学生达到一定规模。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继续教育累计达到25万人次以上。

——专业布局契合需求。建立健全专业适应产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紧密对接市域传统加工业、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文化旅游业、现代大农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建设一批产教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专业,发挥专业建设的集聚效应,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人才培养模式与产业转型升级、技术进步的适应性进一步增强。2016年职教园区市属学校入驻使用。到2020年,建成2—3所全省前列的高水平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2—3所省级示范特色学校,1所地方高水平技能型大学,1—2所省级示范技师学院,2—3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建成1—2个省级公共职业训练中心,30个省级“专业+实训基地”,3—5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15 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合芜蚌人才特区”建设成效显著,形成皖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

——发展环境更加优越。依法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明确部门、行业企业合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人才观念显著改善,支持氛围更加浓厚,优惠政策更加健全,就业制度更加完善,督导评估更加有力。更多资源向职业教育集聚,职业教育发展与区域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同频共振,在全省发展格局中更有作为、更有位置、更有形象。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区域特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1.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重点向中等职业教育倾斜,努力实现区域内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办学条件大体相当。依据每年的中考报名学生数,按照职普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划定职普录取分数线,由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录取。支持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加强品牌建设,办好特色优势专业。每县重点办好1所服务县域经济的职教中心。

建成职教园区,形成中等职业教育核心竞争力。围绕《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聚焦工业突破冲刺第一方阵的指导意见》(蚌发〔2015〕12号),加快打造具有较大规模、专业各具特色、有效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的中等职业校际群和专业群。将蚌埠职教园区打造成中原经济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桥头堡和示范引领窗口,中原经济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开发和质量检测中心、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职业教育研究和成果转化中心,使之成为中原经济区技能型人才核心孵化基地。

2.发挥高等职业教育的引领作用。充分利用蚌埠属地高校资源丰富的优势,选择蚌埠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与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完善以初中为起点的“3+2”五年制高职培养制度,开展中职学校与本科高校合作举办“3+4”等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逐步提高我市中职学校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和本科院校的比例。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动蚌埠学院加快向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努力成为全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之一。创设条件申办我市统筹区域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市域内技师学院创造条件进入高等院校序列发展。

3.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坚持系统培养,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的原则,支持和鼓励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扩大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模和专业点设置数量。组建以高职院校为龙头、中职学校为基础、专业为纽带的教学联盟,实施基于专业接续、课程衔接、学分互认的人才贯通培养模式,实现人才培养的有机衔接。积极开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相互选修、学分互认、学籍互转,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探索在初高中学校为学生提供职业教育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及职普有序分流新办法。

4.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建立政府主导,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社会化运作的培训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职业院校、培训机构面向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春潮行动”、就业技能培训等政府补贴性培训。鼓励支持各类主体参与职业培训,创新培训补贴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县职业教育中心和农村成人技术学校面向农民免费开展技能培训。搭建终身学习平台,整合区域内中、高等院校资源开展社区教育。

(二)创新体制机制,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1.建立企业参与办学机制。鼓励支持行业和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工作人员机制。推动职业院校把实习实训基地建在企业、企业把人才培养和培训基地建在学校,探索引校进厂、引厂进校、前店后校等多元化校企一体化的合作形式。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2.构建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体系。落实国家、省行业指导政策,成立由行业协会、企业、职业院校组成的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引导、协调、指导本行业的校企合作工作,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信息,提出行业人才规格和质量标准,参与教育教学指导与质量评价。通过授权委托、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行指委发挥积极作用。

3.加快职业教育结构布局调整。实施蚌埠职教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园区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探索创新职教园区“统筹管理,资源共享”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园区内专业共建、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教师互聘、教材共编、评价互通以及公共服务及资源共享。促成安徽电子工程学校、安徽科技贸易学校、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3所省属中职学校属地化管理,更好地发挥省属中职学校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骨干引领作用。加快县域内职业学校结构布局调整,取消不符合办学条件的中职学校,每县集中力量办好1所职教中心,推动县职业教育中心成为区域职业教育、技术推广、扶贫开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的重要载体和主阵地。

4.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以激发活力为目标,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举办职业教育。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全面落实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的财税、土地、金融等各项政策。完善政府补贴、购买服务、助学贷款等制度措施,鼓励民办职业教育提高质量、办出特色。依法加强监管,规范民办职业院校健康发展。

(三)加快内涵建设,提高职业院校办学质量。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德育课程建设,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完善学校、家庭、企业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网络,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抓好实习实训环节德育工作,重点培养敬业守信、积极进取、精益求精、勤勉尽责等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

2.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关于专业设置和课程开发有关规定,建立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推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中高职专业课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课程体系。完善学生技能大赛制度,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建立健全市、县、院校职业教育科研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教学研究水平。完善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

3.优化师资队伍建设。落实《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的动态调整。建立全市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专业人才库,探索无校籍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蚌埠市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中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额20%可用于聘用专业兼职教师的规定,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和各类能工巧匠到学校兼职。建立健全教师培养提升和奖励制度。落实教师企业实践制度,选择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企业实践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照参加实践人数予以补贴。完善教师资格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建立“名师工作室”制度,实施“蚌埠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培养工程”。逐步落实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

4.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创建多元化资金来源渠道和机制,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职业院校“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应用,加快市级职业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和学习平台建设,支持职业教育数字化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网络教室、多媒体应用中心等数字化场所和设施。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利用信息化技术辅教辅学能力,提高信息化教育教学应用水平。

5.推动职业院校管理体制创新。改革创新学校管理体制,积极推动管办评分离,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适应不同类型职业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学校管理体制与办学模式。减少和规范学校的行政审批事项,扩大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人事管理、合作办学、社区服务等方面的自主权。探索建立现代职业学校制度。推动职业院校依法制定章程,建立行业、企业、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的决策议事机制和合作治理制度。建立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制度。完善体现职业院校办学和管理特点的绩效考核内部分配制度。

(四)提升服务能力,推动蚌埠产业转型升级。

1.大力推进特色名校建设。构建以国家级示范学校为龙头、省级示范学校为主体的中等职业教育新格局。加强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安徽电子工程学校、安徽科技贸易学校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项目建设,更好地发挥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围绕蚌埠产业布局要求,重点建成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以先进制造业为主、蚌埠工艺美术学校以新兴文化产业和信息化产业为主、蚌埠商贸学校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等一批特色名校。地方规模以上企业、行业协会、高校和科研机构要积极参与特色院校建设。

2.实施服务产业重点专业建设计划。紧扣蚌埠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特点,建立职业院校专业布局、专业设置与区域重点支柱产业相匹配的机制,紧密对接我市先进制造业、高端服务业、文化旅游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要求。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重点专业建设计划”,支持职业院校集中力量办好特色优势专业。职教园区建成后,按照“一校一品、资源共享”原则,到2020年,重点打造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高端商贸、文化创意、玉雕工艺等30个左右的省级品牌专业,建成加工制造、电子商务、现代物流、文化艺术、“互联网+”等6—8个国家级示范专业,努力形成一批具有较大就业优势的品牌专业、示范专业,有效提升服务产业能力和水平。

3.推动职业教育协同创新。深入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区域职业教育合作,鼓励国家级、省级示范职业院校与大中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合作开展研究,共建一批创新创业基地和产学研合作联盟;推动职业院校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技术工艺研发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加快先进技术转化和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蚌埠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省级创新型城市建设中的作用。

(五)推进校企合作,提高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能力。

1.完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成立蚌埠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委员会,对全市校企合作进行规划、协调、指导和服务,推动校企合作工作不断向制度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鼓励支持企业派遣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到学校担任兼职教师,建立校企互派人员机制。支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创新团队、名师工作室、人力资源库,打通人才互聘通道。

2.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支持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安徽电子工程学校等职业院校与安徽昊方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依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率先开展以“招工即招生、入厂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新型学徒制试点;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制定招生与招工方案,落实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院校学生双重身份、校企双主体育人责任、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制度;探索建立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弹性学制或学分制等制度。对成功创建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单位每年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3.推动校企合作集团化发展。发挥我市专业院校和全市大中型骨干企业、各开发区及产业园区的职能,蚌埠职教中心(蚌埠技师学院)牵头组建市加工制造类职业教育集团,蚌埠工艺美术学校牵头组建市文化艺术类职业教育集团,同时引导更多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组织按照“政府主导、市场驱动、骨干带动、城乡联姻、校企结合”的原则,组建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支持市域内行业、龙头企业、骨干示范院校牵头,组建专业化或覆盖全产业链的职教集团。围绕电子信息首位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生物、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职教集团。推动市县一体化办学,依托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以市带县、以强带弱,通过兼并、托管、联合办学等形式,突破地域壁垒,与三县职业学校组建职教集团,扩大优质资源,引导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升级。

(六)落实政府职责,提升职业教育保障水平。

1.加强市级统筹力度。强化职业教育战略地位,把职业教育纳入市、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强化政府职责,把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统筹力度,定期召开蚌埠市职业教育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统筹职业教育规划编制、政策实施、资金安排、体制创新等重大问题。统筹区域内高中阶段教育、职业学校布局和专业布点、中高职衔接及公办、民办职业学校发展。发挥政府主办职业教育的主渠道作用,统筹市域内人社、农林、妇联等各行业部门的培训资源、培训资金和培训计划,逐步建立起以职业院校为主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职业培训和鉴定体系。

2.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公共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调整优化财政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政策,将公办中等职业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优质、特色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专业建设、技能大赛、课程改革,支持教师聘用与培养培训、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出台蚌埠市中等和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生均拨款水平。加大经费统筹力度,发挥好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以及就业经费、扶贫等各类资金在职业培训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

3.健全资助政策体系。全面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加大市级财政对职业教育资助力度,在国家资助和免学费的政策基础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学费全免制度。出台中职招生优惠和资助政策,吸纳市内外初中毕业生就读我市职业学校并在本地就业。

4.强化督导评估。加强对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督导,加大专项督查力度,重点对县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经费投入、基础能力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职普协调发展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开。把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县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将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本市职业院校人数作为对县区职业教育的重要考核内容。支持家长、行业企业、社会组织以及第三方机构参与职业教育的监测评估。

5.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活动,落实好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用优秀成果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举办职业院校师生技能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及全市青年、职工等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定期举办全市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进事迹和成果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2015年10月14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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