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

2016-01-25 09:10 来源: 新华每日财经分析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1月2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概括成一句话,便是“为‘新市民’更好融入‘新城镇’创造条件”。

如何让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外来人口能作为城市的“主人”而非“过客”留在城市?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分别作出明确的制度安排。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这在“十三五”规划建议中已有提及。此举不仅保护了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利,有利于拓展其财产性收入的来源,使其能够无后顾之忧地进城、留城,而且将激活农村各类要素的市场潜能。

会议明确,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落户限制。这样一来,以往常因学历不高而无法跨越“积分落户”门槛的技术工人,从此不会再因一纸文凭而被挡在城市大门之外。

同时,作为名副其实的“新市民”,关键是要能享受到与原有户籍人口等同的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会议指出,使有别于以往各类暂住证、含金量更高的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的城镇常住人口,让他们尽早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就业、医疗、法律援助等多项基本公共服务。此前户籍改革过程中,人们所担心的无法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福利等问题也迎刃而解。

城市,是要让生活更美好。城镇要为“新市民”的融入提供更好环境。一是保底,会议提出了将棚改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全国重点镇、以特色城镇发展带动脱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等扶贫济困的举措。

2015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制定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5—2017年),提出三年间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住房1800万套的目标。此次会议进一步明确将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重点镇,是对三年计划的落实是有力推动。

二是提升,主要包括扩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范围、运用“互联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提高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保障水平等举措。

去年底,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全面启动,要求到2017年取得阶段性成果,到2020年全面推广成功经验。此前,试点重点主要在农民工融入城镇、新生中小城市培育、城市(镇)绿色智能发展、产城融合发展、开发区转型、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城市群协同发展机制、带动新农村建设等领域,此次提出开展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试点,是在颇多争议的强镇扩权方面迈出的实质性步伐,此举将逐步解决长期以来特大镇不能享受与其经济和人口规模相适应的资源配置地位的问题,进一步释放特大镇的经济活力与人口聚集能力。

此外,会议还提出了鼓励地方设立城镇化发展基金、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等举措,为“新城镇”建设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记者 陈谊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宋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