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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每年为企业减负260亿
今后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

2016-01-28 13:29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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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持续为企业减负。根据本次常务会议提到的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60亿元。会议还明确,今后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企业减负步伐不断深入。

1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清理规范一批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持续为企业减负。根据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的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60亿元。

会议还明确,今后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政府性基金从2010年到现在基本上每年都有很大金额的节余,这部分节余的金额在现在的财政管理制度下,财政部门是不能轻易地调配到财政的盘子里进行统筹的。她表示,我国现行收费的种类比较庞杂,很有清理整顿的必要。

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

在1月22日的座谈会上,李克强明确要在2016年推动全面营改增落地,并提到了关于央地财政分配以及企业抵扣不足等核心问题的解决方向。

他再次强调,当前政府面临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压力。但即便如此,我们也要下定决心给企业减税降负。光是“全面推进营改增”一项改革,就会大大降低企业的税负。

“在减税的同时,政府要进一步过‘紧日子’。只要企业能够生机勃勃发展起来,我们的经济就会有坚实的支撑!”李克强说。

基于此,新一波减负“红包”在27日的常务会议上落地就显得顺理成章了。为持续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会议决定,从今年2月1日起,一是依法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整合归并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7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政府性基金,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

二是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免征政策长期有效。上述措施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60亿元。

在冯俏彬看来,税收是结构性问题,调整要结合税制改革一起完成,要有通盘的设计。在国内,税收问题非常敏感,改革要兼顾各方面和各阶段利益。

“各种收费是很好的企业减负切入点。”冯俏彬说,2014年,我国政府性基金达到54093.38亿元(含土地出让金),占当年财政收入的40%。但执收单位集收、支、用、管于一体,各环节之间缺乏必要的制衡。

她说,2015年以来,财政部门已加快了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改革,将11项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但继续改革的空间仍然很大。

保留的全进入目录清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会议明确,今后一般不再新设政府性基金项目,保留的全部进入目录清单,公开预决算,接受社会监督。

这是我国理顺整体财税架构的关键一环,也是各地政府正在筹划操作的工作内容。比如甘肃最近就发《通知》明确,凡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且未经国务院批准,越权设立的政府性基金项目一律取消。

甘肃还要求,凡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批准,越权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反规定擅自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一律停止执行。

冯俏彬说,法理依据不足,收取标准不明等都是政府性基金管理需要改变的地方,尤其是使用管理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更是为人诟病。

比如此次常务会议提到的征收标准被降为零的育林基金,现行的《森林法》规定:育林基金的征收必须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管理,按照最高不超过林木产品销售收入10%计征。

但有林业公司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育林基金由行政部门管理,政府如何使用育林金根本不清楚。这位人士还表示,所谓收费标准也很弹性,甚至每个县都可能有不同。

冯俏彬说,财政部门应当深入推进收费项目、政府性基金管理的体制机制改革,遵循现代财政管理的基本规则,在收、支、用、管之间形成合理制衡。如此一来,短期内可以支持企业渡过经济下行的难关,长期则可规范政府收入秩序,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记者 胡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方圆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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