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需要打好“组合拳”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6-02-18 20:19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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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1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2月17日 中国政府网)

近几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国家相关政策部署中的高频词。而科技成果的转化,也是去年以来多次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的重要议题。国务院对该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而这种重视程度本身正是由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重要性所决定的。一如会议所强调的,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尽快形成新的生产力,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如果说一个国家的科研专利数量,体现的是科研工作的活跃程度与市场潜力,那么,科技成果、专利的转移转化率,才能够真正揭示和衡量出一个国家的“科技生产力”。当前在专利数据上看,我国已是名副其实的大国,但离科技成果转化强国的距离却仍有不小距离。有媒体报道显示,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这是数据之差,更是科技进步对于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的贡献大小的差别。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所提出的五项具体政策措施,便是直接针对当前我国科研成果转化率有待提高这一现实。具体来看,这些措施体现的是政府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上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如要求自主决定转移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原则上不需审批或备案;成果转移收入全部留归单位,主要用于奖励科技人员和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等等,无疑体现的是政府对于科研成果转化上相关限定的进一步“松绑”,是“无为”胜“有为”。这既可以让一线的科研人员获得更多的激励,也能够令科研成果的转化真正实现按科技的规律办事。

另一方面,则是从宏观政策层面来支持提升创新主体对于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动力与积极性。如要求加快向全国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税收优惠政策,探索完善支持单位和个人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措施。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和促进作用——此乃“有所为”。

此外,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升,还有必要将“激励”的端口前移。比如改革对科研人员的考核机制,让他们在科研项目立项时就要平衡好专利发明与成果转化的关系,在科技研究中注入更多的市场意识。如此,则能够在一开始就杜绝一些不必要的不具备市场前景的科研项目。

科技成果的转化,牵涉面极广,包括科研人员的激励问题,包括创新主体的外部科研环境和所面临的科研体制,更包括宏观的配套政策支持力度和市场应用的便利程度等等。换言之,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率的提升,必须要打好“组合拳”。就此来说,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数项措施,无疑开了个好头。(方明)

责任编辑: 陆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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