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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5-09-28 09:29 来源: 福建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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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

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商务办〔2015〕10号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我厅制定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商务厅

2015年9月28日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

十五条措施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十五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44号),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 发〔2015〕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5〕47号)提出的要求和任务 为指引,结合商务领域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全省商务主管部门在稳就业、惠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重点工作

(一)支持现代物流发展。支持商贸物流企业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和综合信息平台及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物流配送模式创新,发展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等。

(二)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完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为专业服务机构和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供需对接,鼓 励专业服务机构开展融资服务、咨询服务、培训服务和市场开拓服务等。鼓励引导传统商贸优化业态结构、区域结构,创新商业模式,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 式,培育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品牌,加快老字号企业发展,支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开拓市场等。

(三)推动外商投资吸纳就业。编制一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需要的劳动密集型招商产业项目对外重点推介,宣讲国家及省级对促进就业创业的支持政策,鼓励外资投向劳动密集型项目,增加就业人数和机会,发挥外商投资企业对就业的促进作用。

(四)加大劳动密集型外资项目政策扶持力度。对外商投资的劳动密集型项目,适当降低省级利用外资促进资金扶持门槛。同时,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在谈重点项目纳入或按照省重点项目管理,优先给予要素保障。

(五)推动生活服务业发展。大力扶持有实力的家庭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中小企业做专做精,引导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走规模化、规范化和品牌化发展道路。积极营造家庭服务业发展范围,增强家政从业人员执业认同感,树立从业人员的良好形象。

(六)复制推广自贸区服务业领域改革创新举措。推动我省服务业进一步开放,允许外商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等。

(七)支持开展农村电商培训。鼓励和支持针对大学生村官、返乡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青年、各级涉农创业青年协会组织成员等开展行农村电子商务技能培训。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县级中心与村镇站点的建设。

(八)支持开展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原中央苏区县,争取中央财政资金给予支持。对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成绩突出、初步建成农产品进城和网货下乡双向流通体系的县给予省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称号,并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的奖励。

三、工作要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务领域就业创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工作具体方案,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本方案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建议等,请及时与我厅沟通联系。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曹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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