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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5-10-10 09:37 来源: 福建省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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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

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

闽妇〔2015〕81号

各设区市妇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精神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十条措施,引领广大妇女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积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为福建经济增长增添新引擎、新动力,福建省妇联决定,在广大城乡妇女中开展“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宣传引导,激发妇女创业创新的巨大热情

(一)积极顺应妇女需求。女性是推动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很多有梦想、有意愿、有能力的妇女希望通过创业创新增加收入,逐步富裕起来。引导好、服务好蕴含在妇女之中的创业创新热情和需求是妇联组织的职责所在。各级妇联组织要加强对妇女创业创新需求的研判,充分调动和激发城乡妇女创业热情、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鼓励她们在双创中施展才华、实现梦想、报效社会。

(二)广泛宣传扶持政策。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全国妇联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文件,提出了具体扶持政策。各级妇联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培育和营造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为创业创新路上不断崛起的“她力量”提供强大的精神支撑。要强化政策解读,汇编扶持政策指南、创业指导小册子,确保广大妇女都知晓、能理解、会运用。

(三)着力把握发展机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氛围为妇女干事创业提供了难得机遇。“互联网+”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给女性创业提供了广阔空间。各级妇联要明大势识大局,充分认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妇女抓住“互联网+”的新契机,在创业中实现价值,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和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二、突出创新举措,凝聚妇女创业创新的无穷力量

(四)创建妇女特色众创空间。各设区市因地制宜打造1~2家具有女性特色的妇女众创空间,聚集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具有当地地域特色或民族特色的妇女手工业企业和妇女,尝试引进省海峡文化创意产业协会创意团队,以创客卡位、创客作坊、创客沙龙、创客咖啡空间等形式开展孵化,充分发挥手工小产品、经济大产业、就业大舞台的综合效益。有条件的县级妇联积极创建公益性女性创业大本营,打造女性电商企业“孵化园”。要支持妇女围绕传承民族文化从事手工业创业,鼓励女企业家、社会资本创建适合妇女的创业创新工场,促进妇女创新创意与企业发展、市场需求和社会资本有效衔接。协调高校、科研机构探索构建女性创业孵化平台,吸引女大学生、女科技人员进行技术创新。

(五)重组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引导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把优秀的农产品与互联网结合起来,搭建以农产品销售为主的电子商务平台,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转型升级。有条件的“巾帼美丽家园”要积极设立巾帼农村创新驿站,鼓励农村妇女和返乡创业妇女发展智能农业,通过“电商+协会+农户”模式,开办网店、微店,促进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在参与现代农业发展中创业致富。

三、突出有效服务,催生妇女创业创新的丰硕成果

(六)依托互联网创新妇女培训模式。依托城乡“妇女之家”,借助各类教育培训资源优势,合作开展妇女创业人才和创业技能培训。加大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培训课程,大力培养女性创业创新带头人。举办“互联网+”妇女创业创新竞赛活动,支持有能力的妇女参与国内和国际创业创新赛事。组织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巾帼志愿者、优秀创客等组成公益团队,通过巡回演讲、实地指导等方式为城乡妇女开展创业教育,提供创业帮扶。举办形式多样的创业训练营等实践活动,交流创业创新心得,展示创业创新成果,分享创业创新经验。

(七)用好“6•18”平台。充分利用网上“6•18”展厅,发布创新产品、技术成果、技术需求,开展日常对接服务。充分利用“6•18”虚拟研究院网络协同平台,寻求技术攻关合作,解决创新技术难题。参与办好“6•18”展会,推介展示妇女创业创新成果,促进创新产品、技术和市场有效对接。鼓励女性创客群体参加“6•18”创业创新系列大赛,争取创投机构的支持。

(八)鼓励女大学生创业。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将优秀女企业家、女技能大师、互联网营销专家等扩充到女大学生创业导师队伍。继续开展贴合女大学生需求的创业培训。在妇女领办的企业新创建一批女大学生实践基地,推介具有女性特色的创业项目、开展创业指导和电商运营培训。积极为女大学生创业争取小额担保贷款,争取经营场所、公共租赁住房,争取电信运营优惠等,为女大学生创业创新提供有效服务。

(九)推动形成促进妇女创业创新合力。积极争取社会组织、新媒体力量,建立促进女性创业创新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打造妇女创业创新社会化协作平台。抓住“一带一路”发展契机和闽台妇女交流优势,推进区域妇女和两岸妇女创业资源共享、市场互通、合作共进,完善妇女创业创新多元化发展平台。鼓励并引导女大学生、返乡创业女性、女村官等自愿建立创业联盟,抱团创业,打造妇女创业创新手牵手致富平台。

四、突出典型示范,展现妇女创业创新的全新魅力

(十)培树和宣传妇女双创典型。培树和宣传在“互联网+”新业态中讲道德、重诚信、循法治、守契约的创业典型和自强不息、勇创新业、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创新典型,讲好妇女创业创新的感人故事,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妇女大胆创业、锐意创新,使创业创新成为广大妇女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十一)总结和推广基层双创经验。各级妇联要把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作为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妇联独特作用的着力点,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推进。要善于学习借鉴、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创模式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本《意见》落细落小落实。

福建省妇联

2015年10月10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曹晓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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