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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案“先行问责”应成为善治样本

2016-04-14 17:08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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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4月13日 中国政府网)

在舆论场持续“震荡”的山东疫苗案,终于迎来一个抚慰人心的结果。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在可以用“罕见”来形容的追责力度,彻查范围的背后,彰显的是国务院对于问题疫苗“零容忍”的坚决态度与治理魄力。

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务院批准组成部门联合调查组,并成立国务院工作督查组,深入开展实地调查,推进全国协查联办,加大案件查办督促指导力度,组织对查扣疫苗开展安全性有效性评估。从调查结果来看,只能说“教训深刻”:调查初步查明,此次疫苗系列案件涉及面广,性质恶劣,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也暴露出疫苗质量监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对非法经营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如此恶劣的疫苗安全“链条式失守”,在查处和追责上当然需要体现应有的力度。这次的查处除了追责人数之多,关键还在于国务院在对山东疫苗案的处置中树立了“先行追责”的榜样。以往类似问题的处置,多采取的是“彻底查清”了才追责的模式,而由于案件查处所需要的时间,这导致最后的追责往往离案发时间已相距甚远,不仅民众的“情绪”得不到及时的安慰,也让追责的“严肃性”和力度被打折。更为重要的是,“先行追责”所彰显出的治理决心和魄力,能够起到更好的震慑作用。

当然,仅仅有追责是不够的。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要求,要抓紧完成对涉案疫苗接种人群的风险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并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疫苗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相较于先行问责的雷厉风行,加快和完善疫苗管理的长效体制无疑是一个更需要过程和时间的工程。但有严肃的问责在先,则可为案件的查处和问题的披露,以及后续的长效体制的建立,排除干扰,提供空间。在这意义上,先行追责其实是问题处置的重要突破口,是疫苗管理善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正如国务院常务会议所强调的,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而要守住“红线”就应该让每一道责任落到实处。它既体现为在治理体系的设计中,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人”把关;也体现为安全事件发生后,责任的追溯要穷尽每一个环节和失职者。就此而言,这次国务院对于山东疫苗安全事件的“先行问责”与处置,无疑提供了一个良性的善治样本,应该得到普及。(方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林巧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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