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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与改善民生”要落实到行动上

2016-04-21 13:08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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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着力点。(4月20日 中国政府网)

天下顺治在民富,天下和静在民乐。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就是政府部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那就必须注重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民之所呼,政之所向。国务院此次常务会议,在保障与改善民生上,仍然不遗余力。在微观方面,会议指出,要妥善解决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完善并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而在宏观层面,会议也指出,出台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政策,要以人为本、立足国情、因地制宜,广泛听取意见,不简单“一刀切”。这些具体措施与规定,不仅符合人民的期待,也符合人民的利益。

不过,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强调,是保障与改善民生的最高指导思想,也是各地行动的指南针。但从既往的经验与现实来看,执行力才是最关键的。在一些地方,或出于经济的考量,或出于懒政的意识,在保障与改善民生的工作上,往往缺乏足够的耐心与热心,大多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喊在嘴上,并没有落实到行动上。源于这样的现实考虑,加强对地方改善和保障民生的监管工作,便应提上议程。

众所周知,保障和改善民生,“获得感”就是最好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以说,这里面的一切,便是“获得感”的各种衡量标准,我们改善了多少,人民的“获得感”就有多少。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对于保障与改善民生工作而言,没有小事,也没有易事,不差口头上的摇旗呐喊,也不缺纸面上的斗志高昂,最需要的,仍然是踏踏实实地干事作为。希望国务院此次的常委会议,能够给地方领导干部带去一些思考与反思,真正把民生工作从价值排序上重视起来,在贯彻执行中务实起来,提高民生项目的含金量,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杨燕明)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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