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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解读:改革先行 加快释放“双创”活力

2016-05-20 08:56 来源: 发展改革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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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系统部署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明确了未来一段时期创业创新重点改革领域的任务部署。这是我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又一重大行动。《意见》提出,要面向制约双创发展的堵点和痛点,推进若干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改革的先行先试,关键是加快以下六个方面的任务部署。

一、制度松绑,最大限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微观基础。新企业的大量增长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伴随审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我国各类市场主体雨后春笋般大量涌现,激发了市场经济的内在活力。但近期一项针对全国700余家企业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行政审批制约、政府管理服务滞后仍然是桎梏创业创新者的最大枷锁。80.6%的被调查企业认为行政审批程序过于繁琐,四分之一以上的企业认为政府审批流程冗长,三分之二以上的企业受到从业资质、地域市场限制。实地调研中,很多企业反映商事制度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难题。为此,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支持示范基地先行试验一批重大行政审批改革措施。全面推广网上并联审批和纵横协同监管,加快提升政府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力争“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

二、法律护航,全面保障创业创新者权益

技术发明是创业创新的重要源泉,而知识产权是保障创业创新的重要制度。长期以来,知识产权保护问题都是创新者的一大“心病”。国家知识产权局一项针对近4000余件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件的研究显示,97%以上的专利和商标侵权案件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件由于难以证明实际损失和违法所得,被迫采用法定赔偿方式判赔,而最终赔偿数额往往远低于实际损失。此外,商业秘密保护法律体系缺失问题也长期掣肘企业创新,对发展初期高度依赖商业模式创新生存的互联网行业及中小微创业者而言尤其如此。为此,一方面,要加快弥补制度缺口,以示范基地为起点进一步完善落实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律制度护航,开展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加大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将侵权行为纳入信用记录,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创业创新者权益。

三、权责明晰,破局科技经济“两张皮”

如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是一直以来阻碍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创业创新的关键问题。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效率低下的原因一是在“权”,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等权限的不足严重制约科研人员转化科研成果的热情;二是在“责”,缺乏类似于美国《拜度法案》中规定的科技成果一定时限内必须转化的责任要求。尽管新修订的科技成果转化法对有关责权划分有了突破性进展,但落实起来困难重重。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地区的科研院所大胆创新,勇于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束缚,在科技成果处置权下放、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归属等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未来一段时期,要在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加快推进的基础上,以示范基地为“试验田”,进一步细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晰各类科研项目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责任,拓宽科技成果利益分享渠道,赋予科研院校的创新者更大的自主权。

四、减税降负,助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

中小企业是创业创新的主力军,但融资难、融资贵、税收负担重等问题长期没有有效解决,仍然是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难题。近年来,国家实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的范围,将应纳税所得额由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将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企业减免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扩大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范围,取消、停征、减免部分中央和地方涉企收费。据统计,2015年全国减免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税费负担3500亿元以上。然而,目前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个人股权奖励,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和技术转让所得税税收不合理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给企业增加了很多不必要的负担。因此,必须深入推进和落实一批激发企业创业创新的正向税收激励政策,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在创业创新过程中真正“轻装上阵”、享受实惠。

五、疏通渠道,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人才是创业创新的第一动力。如何发挥好人才的作用,无疑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亟需回答的问题。近年来,党中央高度关注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多次提出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然而,人才改革牵涉方方面面,必须统筹考虑,重点突破。目前,我国企业的科技人才很难走进高校和院所、事业单位,后者的人才一旦走向企业,也很难再回到“体制内”。这与国内的职称评定制度、“行政化”“编制身份”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双轨制”改革不配套紧密相关。在双创示范基地开展人才流动试点,就是要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让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迸发,使各方面人才各得其所、尽展其长。

六、协同共享,促进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惠及更多创业创新主体

良好的公共服务是提高创业创新成功几率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政府部门高度重视为创业创新主体提供全方面、专业化的服务,大力支持大企业为小微企业搭建双创支撑平台和双创公共服务平台。据统计,全国共形成各类众创空间2300多个,中央企业建成84个创业创新孵化平台,为3000家小微企业、50家创客空间和上万名创客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支持。然而,创业创新者仍然反映,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利用率和共享水平还不高,大型科技企业为内部员工和外部创业者提供研发阿设备、生产制造、市场渠道、资金支持的动力还不足,创新基础设施和资源闲置浪费现象比较严重,没有形成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有力支持。下一步,双创基地要建立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的激励引导机制,促进科学仪器设备使用的社会化服务。同时,引导大企业与中小企业通过专业分工、服务外包、订单生产等多种方式,建立协同创新、合作共赢的协作关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 姜江/韩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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