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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2016-09-20 14:47 来源: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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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率下、以点带面
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财政部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理财、扩大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听取吸纳意见、改进加强工作的重要手段。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楼继伟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厅局长座谈会等会议上多次就此提出明确要求,并专门作出批示:“各司局要全力支持,这代表了财政部的声音、形象,也是宣解国家政策的阵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及时公开财政改革发展政策和财政数据,全面推进中央财政预决算、中央部门预决算、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进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在做好财政部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 ”观念,以上率下、以点带面,指导、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助力财政改革发展,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

一、建章立制、明确要求,大力推进地方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专门制发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一是制发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文件,提出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2008年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2010年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部署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1年制发《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对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重点范围、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作出规定。2014年制发《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公开主体、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二是制发《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建立从采购预算、采购过程到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渠道,细化公开要求,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制发《关于做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上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及时将符合信息公开条件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配套制度在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网站公开。

(二)在相关文件中作出规定,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2015年采用定向承销方式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中,明确提出建立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前信息披露、发行结果披露、存续期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披露、还本付息披露等信息披露制度。二是对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规定。《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财政部门要推动落实分级、分部门建立指导性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各部门负责在本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本部门指导性目录,财政部门对口部门预算管理机构负责在财政部门官方网站相应公布该部门指导性目录。三是对会计信息公开作出明确规定。《关于印发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有关衔接规定的通知》中提出,“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开通本地区(部门、系统)会计从业人员服务网站,提供信息查询、信息变更、业务预约等功能”。《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规定,“(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将申请材料中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以及合伙人或者股东执业资格及执业时间等情况予以公示”,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行政审批结果公告提出要求。

(三)积极推进项目公开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在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领域,积极指导各地推进公开公示制,及时主动公示项目的建设内容、管理方式、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以及举报电话等信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监督作用,有效调动农民群众参与财政支农资金和项目监管的积极性。

二、规范格式、加强指导,积极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制发相关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推动地方财政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制定《财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要文书示范文本》,印发地方财政部门。《示范文本》共包括17种文书格式范本,参考了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和司法判例,对每种文本格式范本都规定了详细的适用情形和注意事项。

(二)结合行政复议、诉讼案件,通过座谈研讨等指导地方财政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召开政府信息公开类典型案例专题座谈会、案件办理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经验,邀请国务院法制办、人民法院的同志参会指导。通过覆盖部、省、市、县财政部门的“财政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发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三、多措并举、突出实效,不断提升地方财政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一)举办培训班或专题讲座。举办全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邀请知名专家学者、新媒体高管等授课,为省级财政部门有关人员讲授政府信息公开理论和实际操作知识。举办专题讲座,向各省级财政部门介绍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范围、方式、保密审查、监督和保障制度等内容。举办地方财政预决算管理培训班,安排推进预决算公开专题讲座,讲解预决算公开有关规定,提出明确要求。

(二)注重交流指导。建立有地方财政部门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参与的微信群,交流财政信息公开的好经验、好做法,提醒地方财政部门注意有关事项,研究探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三)加强研究成果共享。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专题研究,形成《美国联邦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概述》、《美国和欧盟国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制度》、《美国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机制近况—以美国财政部为例》等报告,以《法规信息反映》的形式印发,供地方财政部门学习参考。

下一步,财政部将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在做深做实财政部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合力打造“阳光财政”,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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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纠错】责任编辑:薛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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