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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重大突发事件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

2016-12-05 19:07 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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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日前,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首次明确重大突发事件回应5小时时限要求。

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细则》进一步落实《意见》要求,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政务公开工作全链条出发,对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进行细化。

《细则》中有很多要求均是首次提出,凸显九大亮点:实行政务公开审查机制,电视电话会议公开,试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主要负责人解读政策,重大政务舆情5小时内回应,政府网站明确责任主体,扩大公众参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

《细则》要求,行政机关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应经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审查。针对当前主动公开存在标准不清晰、公开随意性大等问题,《细则》提出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即对主动公开实行“清单式管理”,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公开工作的标准化水平。

《细则》要求,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应积极向社会公开。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政府的电视电话会议已经公开,有一定的实践基础。比如浙江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行网上直播,北京市西城区通过“北京西城”微博直播区政府常务会议等。

此外,《细则》还要求,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市、区)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以及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监督和管理;国务院部门和省级政府要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规规章、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建立政务公开效果评估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占绩效考核的比例不低于4%等。

《细则》部署的各项任务具体明确,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下一步如何抓好贯彻落实?《细则》对此提出五项措施,包括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加强教育培训、加强考核问责。(吴姗)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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