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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

2017-05-15 09:48 来源: 知识产权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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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探索构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特色的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更好地支持企业和公众办事创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

一、主要目标及原则

2017年底前,梳理整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众服务事项,在政府网站上建成一体化的网上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涵盖专利权的获得、运用、保护全过程。服务事项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能在线办理的全部在线办理,暂无法在线办理的要给出详尽的办事指南。办事流程进一步优化,最大程度地方便公众。

坚持问题导向,运用互联网思维,找出当前服务体系中的薄弱点,发现公众办理专利事务过程中的“痛点”,补齐短板,完善服务体系,提升公众服务体验。

坚持部门分工合作,成立由专利局办公室牵头,局办公室、条法司、专利管理司、审查业务管理部、初审及流程管理部、自动化部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形成工作合力,为平台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机制。

坚持顶层设计,建成覆盖全面、功能合理的政务服务平台,为配合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预留空间。

二、组织机构

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

(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

职责是统筹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平台的顶层设计;确定平台的展现形式及服务事项分类标准;协调主要服务系统之间的衔接和共享。

(二)工作组

由专利局办公室牵头,职责是负责编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工作组日常工作机制;提出平台建设的具体形式和内容标准供领导小组参考;负责与国务院办公厅沟通,掌握平台建设的进度和具体要求;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平台形式与载体

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以网站现有服务内容为主体,合理规划服务体系,在网站首页设置统一入口;服务事项按类别列出,一站式直达办理页面。

四、工作流程及分工

第一阶段:调研收集阶段

这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一)各部门排查有无提供公共服务的业务系统使用独立互联网域名的情况,排查结果于2017年3月底前报专利局办公室。

(二)收集政府网站现有办事服务项目,做成列表目录,分发给相关职能部门确认。

第二阶段:查缺补漏阶段

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开展情况和知识产权局职能,提出还可以实现网上公开和网上办理的服务事项目录,有条件的可列出负面清单,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第三阶段:整合优化阶段

国务院要求,能通过网上提交的材料、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重复提供,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根据这一要求,这一阶段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 结合网站现有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二期)的有关内容,认真排查专利的申请、审查、复审及确权后相关环节中,特别是电子申请系统、PCT申请系统等核心业务系统中,有无要求公众重复提交材料等情形,各业务系统之间有无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方面的障碍,并提出解决方案。

2. 排查与专利代理管理有关的工作中,有无上述情况存在,并提出解决方案。

3. 排查与专利运用、执法保护有关的工作中,有无上述情况存在,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四阶段:发布服务事项目录,上线一体化服务平台

(一)根据国务院要求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内容主要包括:我局所有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名称、每个事项的入口链接、网上办事指南等,通过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二)将所有服务事项分类整理,以方便公众查找使用为原则,设计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页面,上线提供服务。

五、有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服务方式,密切配合协作,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的标准化、网络化水平。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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