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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地信局

2017-05-15 11:40 来源: 测绘地信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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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工作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整合资源配置,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最大程度开放地理信息资源,拓展服务渠道和方式,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建成测绘地理信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测绘地理信息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著提升。2020年前,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统筹推进,实现测绘地理信息互联网与政务服务的深度融合,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提高测绘地理信息对政务服务的保障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

二、主要任务

(三)开展顶层设计。结合局电子政务建设,组织开展局“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制度制定工作,明确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管理、信息资源整合、信息安全保障、政务管理等工作措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办公室牵头,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做好制度建设相关工作)

(四)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全面梳理国家局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基础上,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在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并根据“放管服”改革推进工作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相关内容,法规司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相关内容,管信中心负责网站公开栏目建设)

(五)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对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一律推行网上办理,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办公室牵头,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负责组织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相关工作,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平台建设和技术支撑)

(六)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资源共享、综合监管、业务协同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进机关有关司室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在沟通基础上,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加强与政府部门政务服务平台间的对接联动。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推进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办公室牵头,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建有业务系统的相关司室配合)

(七)促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完善行政许可大厅职责,充实服务事项和力量。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完善配套设施,列入政务服务目录事项的,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法规与行业管理司牵头,国家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负责实体政务大厅运行,局办公室负责实体政务大厅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回复工作指导,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网上政务大厅建设运行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回复技术支撑)

(八)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贯彻落实《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为国家建立空间地理信息资源库提供测绘技术、成果数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编制测绘地理信息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可向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开放的业务数据,做好技术衔接、资源共享。(成果司负责做好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工作,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并统筹做好系统网站技术支撑工作,机关有关司室配合)

(九)服务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按照国家智慧城市建设要求,发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优势,加快推进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在城市规划、市政建设与管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公众服务中的智能化应用等领域,开发一批典型应用示范,努力发挥测绘地理信息创新引领作用。(国土测绘司负责)

(十)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局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并实行动态调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局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服务信息公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负责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

(十一)做好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局门户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做好局门户网站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配合建立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提高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系统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局办公室牵头指导、局管理信息中心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把推动测绘地理信息部门“互联网+政务服务”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结合起来,与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应用服务结合起来,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提升电子政务建设水平结合起来,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工作人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加强经费支撑,为“互联网+政务服务”等电子政务建设运行提供保障。

(十三)加强协调配合。牵头部门要勇于担当、积极主动,统筹推进、沟通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把任务细化具体化,推进工作实施,加强督促指导;要及时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技术体系、标准规范。各配合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加强衔接配合,紧密合力推动工作落实。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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