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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2017-05-15 13:43 来源: 教育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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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教育部

工作任务 阶段目标
1 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第一季度:成立教育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教育政务公开和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召开教育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明确各项工作牵头单位,细化每项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举措和完成时限。
第二季度:按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分工开展工作。
第三季度:按照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和分工开展工作。
第四季度:召开教育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总结一年工作情况,确定2018年工作计划。
2 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公开发布 第一季度:依据法定职能开展调研并全面梳理部机关、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的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
第二季度: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第三季度:修改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专题栏目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四季度:在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规范完善办事指南等。
3 依托教育部门户网站建设教育部便民服务一张网 第一季度:开展门户网站需求调研和服务平台建设研究。
第二季度:依托门户网站,进一步整合教育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
第三季度: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等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
第四季度:建立一站式、一体化的政务服务平台,并推动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丰富办事渠道。
4 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共享 第一季度:对教育部机关及直属机关单位教育数据系统平台情况开展调研。
第二季度:研究起草《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对教育数据共享原则、方法、平台等进行规范。
第三季度:对《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通过《教育部教育数据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办法规定逐步推动教育数据信息共享。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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