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科技部

2017-05-15 13:47 来源: 科技部办公厅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进一步优化科技发展环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技部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基本原则。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推行公开透明服务,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最大程度服务科研人员、企业和公众。

(二)工作目标。2017年底前,建成科技部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科技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建成覆盖全国科技管理部门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政务服务。

1.梳理服务事项。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提供的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2017年底前通过科技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2.优化服务流程。对梳理后对外提供服务的服务事项流程,重点对项目申请流程进行优化。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要求申请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3.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开展主要面向科研人员、企业及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政务大数据服务,特别是项目数据的整合和关联分析,为科研人员和企业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为科技创新工作营造支撑环境。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在科技部户网站,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办理程度。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

(二)打造政务服务平台。

1.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科技部门户网站,整合科技部系统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做好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推进科技部各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2.加强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加强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提高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三、实施步骤

2017年,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和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此基础上,年底前完成科技部门户网站的改造、科技部政务服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与科技部门户网站的整合及服务事项的发布。

2019年底,按照国务院“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科技部主要政务服务事项、项目申报实现与国家基础数据库联接和互动,个人和企业基本信息一次录入,全网通用,实现服务对象少跑路,信息多跑路的目标,提升服务效率和服务的便捷性。建成科技系统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政务服务多渠道的统一认证。

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照申请”,覆盖整个科技系统。建成覆盖全国科技部门的整体联动、部门协同、省级统筹、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线上线下两个平台融合发展。

四、保障措施

1.在科技部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科技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徐建培秘书长担任。科技部办公厅统筹,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相关单位协调分工、共同推进,做好政务服务目录梳理与流程优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

2.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要求,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4.加大培训推广力度。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马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