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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

2017-05-15 14:32 来源: 质检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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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质检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质检总局

序号

工作任务

阶段目标

1

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在质检总局已梳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基础上,组织质检总局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并进行合法性审查,2017年底前通过质检总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

第一季度:发文组织启动有关事项梳理工作。

第二季度:汇总审核有关事项目录。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合法性审查。

第四季度:在质检总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

2

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按照企业和群众两类用户,对服务事项进行统一编码、统一管理、分类提供,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

第二季度:开展政务服务信息化调研,研究制定编码规则。

第三季度:在初步梳理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后,依据编码规则进行赋码。

第四季度:按照公布目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

3

完善办事指南。选取若干事项作为试点,制定办事指南统一模板要求,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规范和完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

第二季度:委托第三方,选取若干政务服务事项作为试点,推动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标准化工作。

第三季度:研究制定办事指南统一模板要求。

第四季度:规范和完善至少5个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4

继续推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审批。逐步推动其他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明确网上办理信息化需求。

第四季度:1. 在现有11项行政审批事项已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继续推动1-2项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上审批。

2. 研究制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信息化需求。推动1-2项非行政许可类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5

优化升级网上办事平台。按照国办统一要求,依托质检总局门户网站,构建总局机关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已单独建设的政务服务系统,尽快与门户网站前端整合。

第四季度:依托质检总局门户网站,按照“先行政审批、后政务服务”“先总局、后系统”的工作思路,加强政务服务平台顶层设计,推进质检总局有关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现有系统前端整合,初步构建一体化质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6

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公开。

第四季度:在质检总局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

7

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

第四季度:加快整合质检总局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

8

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第四季度:按照国家信息安全主管部门要求,加强质检总局网站信息安全建设,着手开展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信息安全顶层设计和规划工作。

9

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开展培训。

第三季度:组织开展1期质检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培训。

10

开展质检总局政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评价。

第三季度:委托第三方机构,启动不少于2000个服务对象的满意度调查工作。

第四季度:提交质检总局政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报告。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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