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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

2017-05-15 14:35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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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为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适应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发展,以实现互联网与安全监管监察业务深度融合为目标,提高安全生产现代治理水平,更好地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2018年底前,全面公开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规范政务服务标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2020年底前,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深度融合,政务服务的智慧化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基本建成覆盖系统、多方联动、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编制服务事项目录,规范网上服务事项项目。围绕总局法定职能,结合制定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工作,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在2017年底前通过总局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行实时更新、动态调整。进一步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实行编码管理,确保具体事项标准统一、编码统一,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构建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总局现有政府网站,2018年底前构建从总局到省、市三级安全生产网站群,面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生产政务公开等网上政务服务大厅。

(三)积极探索多样化网上服务渠道。深化基于移动终端的微信、微博、移动APP等新媒体的智能化服务系统,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办理、事故警示教育、投诉举报等便民便企的互动服务。注册总局“微安全”公共服务账号,各省煤矿安监局统一入驻,形成系统的政务服务网络。

(四)完善网络设施和数据库。

1.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列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及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专项资金,不断加大投入比重,到2018年底前完成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与相关资质公司沟通协调,在2017年底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委托其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系统的设计和技术支撑工作。

3.借助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将所有安全生产政务服务数据集成到一个数据库,到2019年底前实行数据共享、精准推送、数据决策。

(五)组建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总局领导担任组长,办公厅、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人事司(宣教办)、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及通信信息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建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政务服务部门、信息化部门和有关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协调有力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人事司(宣教办),定期研究工作,开展督查评估。

(六)强化考核监督。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总局各单位及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进展和成效。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侵犯群众和法人合法权益的依规依纪进行问责。

(七)集中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在总局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公开与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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