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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总局

2017-05-15 14:41 来源: 安全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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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序号

工作任务

阶段目标

1

编制服务事项目录,规范网上服务事项项目。

第三季度:全面梳理涉及企业和群众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形成网上办理事项清单。

第四季度:通过总局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发布,并实行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2

设立总局“微安全”公共服务账号,各省煤矿安监局统一入驻。

第三季度:注册总局“微安全”公共服务账号。

第四季度:启用“微安全”公共服务账号,开始定期发布信息,提供服务。

3

加强与相关资质公司沟通协调,委托其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系统设计和技术支撑工作。

第三季度:做好签订协议的前期调研、招投标等工作。

第四季度: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委托其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系统设计和技术支撑工作。

4

组建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季度:做好成立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拟定成立领导小组文件、明确小组职责、人员、工作程序等,并征求意见。

第三季度:组建总局“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季度: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始展开日常工作。

5

强化考核监督,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三季度:制定相关绩效考核标准初稿,并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发布绩效考核标准。

6

在总局网站上设立专栏,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政务服务相关信息。

第三季度:在总局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开已有的部分与安全生产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

第四季度:不断完善、更新专栏内容,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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