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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2017-05-15 17:10 来源: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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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填报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序号

工作任务

阶段目标

任务完成情况

1

省级政务公共云建设。政务公共云承载基于互联网的政务信息系统和面向公众服务民生的业务应用,部署内容包括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网站、手机APP、移动应用汇聚平台、省政府门户和各部门网站等。

第一季度:实现政务公共云平台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对接。完成政务公共云改造升级,满足承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部署上线要求。

第二季度:依托政务公共云,启动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

第三季度:完成全省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建设工作。确定第一批省直部门网站迁移名单,启动迁移相关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第一批省直部门网站向全省政务网站统一技术平台迁移。

已基本完成政务公共云改造升级,初步具备承载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移动端部署上线能力。

2

省级政务专有云建设。政务专有云承载政府部门内部业务应用,部署内容包括基础数据库、各类主题库、审批业务系统、内部办公系统等。

第一季度:完成政务专有云平台一期工程,实现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对接。制定电子政务云计算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管理规范。

第二季度:完成前两批部分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专有云平台迁移。完善政务专有云平台功能模块,提高业务承载能力。

第三季度:完成第三批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向政务专有云平台迁移。

第四季度:按照电子政务云计算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管理规范,完成年度迁移上云任务。

已完成政务专有云平台与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的网络对接。已形成电子政务云计算管理办法和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管理规范初稿。

3

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承载政府部门政务服务系统,包括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门户、政务服务APP、权力事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等,以及统一用户管理、认证平台、统一支付平台等各类业务应用共享能力支撑和数据共享能力支撑。

第一季度:制定出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基本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省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与政务专有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平台省级版块上线运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部分省直部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完成省级部门行政许可、电子证照、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公安、人社、教育、卫生等4个民生领域的主要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

第二季度:完成权力事项库、电子证照库录入工作。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建成统一支付和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业务应用支撑和数据服务支撑系统开发完成,具备省辖市和有条件县(市、区)业务系统上线服务支撑能力。省直部门涉及民生领域的便民服务事项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并上线运行。实现财政非税缴款业务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市级版块和有条件的县级版块上线,移动端APP(手机软件)系统和城市服务上线。

第三季度: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提升,具备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业务系统等的进驻条件和服务能力。省、市、县三级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民生领域的便民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更加便捷。

第四季度: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业务应用和数据服务系统更加完善,具备支撑各级业务系统接入、数据开放共享以及满足新业务开发需求的能力,APP移动客户端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完成省直部门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省、市、县、乡四级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支付,非税收入项目逐步纳入统一支付。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乡各级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实现各级网上行政审批和便民惠民服务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

已出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和标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均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公安、人社、教育、卫生等4个民生领域的主要便民服务事项已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4

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政务大数据平台承载全省政务数据资源,具备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为创新政务服务提供支撑。一期依托省公共信用平台,建设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和主要便民服务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二期依托政务专有云,构建省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电子证照库、办件信息库、电子监察库、行业主题库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等,实现各省直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交换。

第一季度:制定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对接方案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标准规范。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省联通电子政务外网核心设备与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核心设备之间的两条链路升级到万兆。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增加两家基础电信运营商(移动公司、电信公司)互联网出口。13家涉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省直部门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在省电子政务外网网络管理中心建成全省一体化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政务公共云、政务专有云、电子政务外网按照安全规范标准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

第二季度: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行政审批信息系统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启动政务大数据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对所有省直部门的全覆盖。省直部门行政审批数据通过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交换共享。在公安、人社、教育、民政、扶贫等民生重点领域,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便民服务数据交换共享。

第三季度: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省直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

已制定政务大数据平台数据交换标准、对接方案和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标准规范。已建成政务大数据平台一期工程(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省直部门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13家涉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的省直部门已接入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5

省级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大厅进驻具有投资项目审批等职能、需要线下提供审核服务的部门,实现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运行。

第一季度:完成省政务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省政务服务大厅接入电子政务外网,并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确定进驻省政务大厅的单位名单,组织有关部门进驻省政务大厅。具备线上线下业务办理、网上政务服务运行情况展示和监察功能。

省政务服务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已接入电子政务外网,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

6

市县级建设。

第一季度:启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启动市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库、信息系统等建设完善工作,以及信息录入、系统对接等有关工作。对市、县级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

第二季度:完成本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和电子证照目录的填报工作。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各省辖市、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府部门全覆盖,并按照安全规范标准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本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并与省政务大数据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完成本级行政审批信息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对应板块互联互通,重点便民服务事项上线运行。逐步录入完善辖区内有关部门的电子证照数据。建设完善相关主题数据库,归集辖区内各部门相关数据,并实现与省级相应数据库对接。

第三季度:实现电子政务外网县、乡级政府部门全覆盖,并接入省电子政务安全监管系统。进一步丰富各省辖市、县(市、区)网上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主要审批业务和便民服务事项实现在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第四季度:本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网互联互通和数据交换共享。实现网上行政审批市、县、乡三级全覆盖,重点便民服务事项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各市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启动本级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或升级改造、以及行政审批、电子证照、便民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开封、济源、安阳等地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已开始与省级平台对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张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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