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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县试点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明确政务公开2020目标路线图

2017-05-27 21:52 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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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据了解,本次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就业创业、社会救助、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等25个方面,在北京、安徽、陕西等15个省(区、市)的100个县(市、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并在2018年底前,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

全国百个县级政府参与试点 覆盖率3.5%

将探索建立全国统一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通过整体梳理工作方案提到的试点内容和试点单位,记者发现,25项试点内容均涉及基层群众关切的信息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100个试点单位则覆盖了东、中、西部地区,占全国现有2850多个县(市、区)的3.5%。

其中包括在北京、内蒙古、江苏、云南、陕西等5省(区、市)32个县(市、区)试点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在上海、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等5省33个县(市、区)试点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方面,在黑龙江、浙江、安徽、四川、宁夏等5省(区)35个县(市、区)试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等方面。

记者了解到,目前基层政务公开存在随意性大、不规范、不标准等问题,这就导致尽管政务办事、服务等信息均按要求公开,但公开不到位、不明确、不规范,群众依然面临“办证难”。针对这一现状,试点工作将基于政务公开的基本要求,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和更新,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试点工作2018年底前完成

明确政务公开2020目标路线图

据了解,我国政务公开从上世纪80年代末萌芽起步,从自下而上逐步推行,到自上而下全面推进,已走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制度,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层面的高度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就明确提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将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优化政府服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手段。

2016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2020年目标,即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依法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公众参与度高,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中则进一步明确,2018年底前,总结15个省(区、市)100个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对此,文件进一步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将在2017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试点时间为期一年,2018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2018年9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记者 李正穹)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韩昊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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