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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少跑腿 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先行

2017-06-02 18:43 来源: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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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公开又添新举措。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下称《方案》),确定在全国15个省(区、市)选取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围绕城乡规划建设、重大建设项目等25个方面开展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等工作。

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下称“五公开”)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推进“五公开”的具体措施,对于深化继承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能,加快建设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

《方案》列出的重点任务包括: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完善政务公开方式。

《方案》提出,2018年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考核的继承政务公开标准和规范,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

《方案》要求,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8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试点时间为期一年,2018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2018年9月底前形成试点工作总体报告。

关于试点内容的选择,《方案》围绕涉及基层群众关切的信息,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选择了城乡规划、食品药品监管、就业创业、税收管理、保障性住房、公共法律服务、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25项重点内容。同时,为了鼓励基础好的试点地区扩大试点内容,文件还强调“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在做好试点任务的同时,可以结合实际适当增加试点内容”。

为什么选取北京市、陕西省、安徽省的100个县(市、区)作为试点单位呢?第一财经了解到,《方案》确定的100个县(市、区)是各省从自愿报名参加试点的县(市、区)中推选的,积极性较高,且有较好的工作基础。之所以选取100个试点单位,一是试点需要有一定的样本量。全国现有2850多个县(市、区),此次选取的试点单位数量占县级总数的3.5%,有利于综合比较和筛选。二是试点单位选自东、中、西部的15个省份,每个省份有5-8个试点单位不等,无论在全国还是试点省份内部都有一定代表性。三是参照2011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县级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的做法,从全国选取10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再逐步推开。

为保障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方案》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鼓励探索创新、加强工作交流、做好考核评估等四个方面要求。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在全国基层政府推广的意见,并对试点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彭冰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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