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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政务公开明确七项要点 制定海洋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办法

2017-06-09 09:4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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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近日下发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将研究拟定该局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制定公布《海洋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办法》。

方案指出,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要求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海洋领域中心工作,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推进国家海洋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目标将公开内容覆盖到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扩大公众参与,加强解读回应,助力海洋事业发展、海洋强国建设。

根据方案,国家海洋局将围绕7个方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拟定国家海洋局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加强海洋行政执法,启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在海洋经济管理方面,做好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和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并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推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制定公布《海洋生态红线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发布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发布《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在海域海岛资源配置方面,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发布海岛生态指数和海岛发展指数,发布《2016年海岛统计调查公报》。在海洋预报减灾方面,丰富沿海省市的预报服务渠道和服务内容,积极开展海洋气候监测预测,推动海洋灾害防范向事前预防、综合减灾、风险减轻转变。在海洋科技创新方面,做好海洋科技创新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升海洋计量检测科研能力,促进海洋科技成果和海洋公益专项成果转化,加强海水利用公共宣传和科学普及工作。此外,还将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

方案提出,国家海洋局将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提升回应效果,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记者 蔡岩红)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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