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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2017-10-30 13:1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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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我省政府网站检查情况的通报
晋政办发电〔2017〕69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8月7日至21日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大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第三季度,全省正在运行的政府网站共529家。其中,省直部门及其内设、下属机构政府网站64家,市级政府门户网站11家,市级政府部门网站326家,县级以下政府网站128家。本次对全省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所有政府网站进行了全面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共51家,总体合格率90.4%,比上季度提高了24个百分点。其中,省直部门网站合格率为86%,比上季度提高了15个百分点;各市、县政府网站合格率为91%,比上季度提高了28个百分点。太原、长治合格率为100%,临汾、朔州合格率低于70%。

(二)《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贯彻落实情况。《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印发后,各地、各部门迅速组织学习贯彻、部署实施。按照《指引》要求,各地、各部门普遍明确了政府网站监管的责任主体,建立了常态化检查监管机制。太原、长治组织召开了宣传贯彻会议,制定贯彻落实《指引》的相关文件;吕梁、忻州将问题网站整改工作纳入“13710”信息督办系统进行实时跟进;阳泉、晋中积极推进所辖县(市、区)及部门网站向市政府网站群平台迁移工作。

(三)网民留言办理情况。截至8月15日,所有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均在首页添加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6月4日至8月15日,网民通过该平台反映我省政府网站问题240条。经审查,其中不属于网站问题的留言61条,问题属实的留言179条,有关网站主管部门按要求进行了办理和反馈,办结率100%。未出现因答复不当被省政府办公厅审核驳回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市督促指导问题网站整改不到位。临汾市政府对二季度全省政府网站大检查发现的“山西·侯马”网存在问题未及时整改,被国办通报,导致我省未能实现国办抽查网站100%合格的目标,至三季度检查时仍未整改到位。朔州市对6月份查出的平鲁区政府网、应县公众信息网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导致长达两个月多个栏目空白。

(二)个别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进缓慢。今年6月以来,全省大力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多数市已实现了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网站整合迁移至县级政府门户网站,但仍有个别市重视不够,其中朔州市在省政府办公厅催办后仍有3个县级部门网站未迁移,被三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认定为不合格网站;临汾市发展改革委、临汾市交通运输局等申报关停网站未做内容迁移,仍在违规运行。

(三)部分网站日常运维不到位。“阳泉市人民防空网”为应付检查,6月份突击发布信息后未持续更新。“蒲县政府门户网站”未按要求在网站首页开设国务院要闻专栏转载国务院重要信息。此外,部分政府网站存在名称、域名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迅速做好不合格网站整改工作。对于我省第三季度通报的存在突出问题网站,各市政府办公厅、各有关单位办公室要督促问题网站所在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完成整改工作。对无力维护保障的网站,要严格按照《指引》有关规定,尽快整合迁移。侯马市要对国办通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迅速制订“山西·侯马”网整改方案,拿出切实可行的网站维护措施,立即进行整改。临汾市要切实履行好政府网站监管职责,确保问题网站整改彻底、到位,不留隐患。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并将结果上报省政府办公厅。

(二)加强政府网站规范管理。各地、各部门作为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好政府网站日常检查监测机制和月度检查通报制度,实现月度检查全覆盖,确保合格率达到100%。同时,要强化问责机制,对问题严重网站的主办单位进行通报,并约谈相关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网络安全法》和《指引》相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全力做好政府网站安全防护工作。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查遗补漏工作,全面梳理“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网”“数据开放网”等各类专项工作网站,并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填报有关信息。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均要在首页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站标识。要按照《指引》要求,规范网站名称和域名,加强链接管理,严禁刊登商业广告。

(三)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指引》及我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对基础薄弱、内容无法保障、安全隐患较大的政府网站要加快关停整合,并做好内容迁移、公告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工作,杜绝“擅自关停”“只关停不迁移内容”等问题。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确需保留的要书面说明理由,签订拟保留网站运维责任书,报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后方可保留。对问题多发的基层政府网站必须予以关停下线。

(四)不断提高网站功能实用性。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功能,政府门户网站和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网站要加强政务服务功能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好用的办事服务。要对网站信息数据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信息数据无法持续更新的栏目要进行优化整合。

各市、省直有关单位要将通报问题网站整改、问责情况及第三季度自查情况于2017年9月6日前书面报送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陈晨0351-3041266  13935186117

韩青0351-3041266  15234005681

邮箱:sxszfwzpc@163.com

附件:

1 2017年三季度各市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2 2017年三季度省直部门及其内设管理机构政府网站运行和检查情况

3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省直部门政府网站名单

4 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市县政府网站名单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9日

附件1

注:运行网站数据取自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2017年8月15日数据。运行网站数为除“永久下线”以外的所有状态。

附件2

注:运行网站数据取自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2017年8月15日数据。

附件3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17年8月8日至21日。

附件4

注:抽查采样时间为2017年8月7日至14日。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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