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s://www.gov.cn/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质检直属系统政府网站2017年第四季度抽查情况的通报

2018-01-22 15:50 来源: 质检总局网站
字号:默认 超大 | 打印 |

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质检直属系统政府网站2017年第四季度抽查情况的通报
质检办函〔2017〕1569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中纤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2017年第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国办秘函〔2017〕3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等要求,总局办公厅会同总局信息中心于2017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组织对质检直属系统政府网站开展2017年第四季度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一)抽查范围。

抽查期间,质检直属系统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的网站共计379个,其中,正常运行、暂时下线后恢复上线、下线申请中和例外申请通过的网站共计252个,已申请网站下线和永久下线的网站127个,与2017年第三季度相比,质检直属系统政府网站数量减少11%。本季度抽查主要针对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暂时下线后恢复上线、下线申请中和例外申请通过的网站,共计252个网站。

(二)抽查结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总局按照32%的抽查比例,随机抽查了81个网站(包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国纤维检验局、质检12365投诉举报咨询网、11个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65个分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网站),并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进行评分。抽查结果显示,总体抽查合格率为96.3%,质检直属系统政府网站的规范性和栏目更新水平有显著提升,但仍有少数基层分支局网站依然存在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征集调查及在线访谈活动数量少、办事指南要素缺失和链接错误等问题。其中,阿勒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伊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检12365投诉举报咨询网等3个政府网站被判定为不合格网站。

二、抽查发现问题

(一)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依然存在。

部分政府网站仍然存在空白栏目问题,占被抽查政府网站数量的13.6%,空白栏目问题主要存在于业务咨询、行政处罚等栏目。新闻、动态等栏目更新不及时问题明显减少。7%的政府网站均存在动态、要闻类信息更新不及时问题,较上一季度减少11%;2.5%的网站未能及时更新政策文件类信息,主要是网站政策文件类栏目分类过细,较多子栏目长时间不更新;此外,11%的政府网站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栏目存在长期未更新问题。

(二)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活动数量偏少。

部分政府网站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数量未达到“须举办3期以上”的底线要求,其中,3个政府网站未开展调查征集活动,5个政府网站在近一年内开展的征集调查活动少于3次。在线访谈栏目非必设栏目,但在已开设在线访谈栏目的政府网站中,开展在线访谈活动次数低于“如开设在线访谈栏目,须举办3期以上”基本要求的政府网站占抽查政府网站数量的2%。

(三)办事指南要素缺失、链接错误等问题仍需改善。

24.7%的政府网站提供的办事指南要素缺失;个别网站依然存在链接错误问题,占被抽查网站数量的4.9%,与上一季度持平。

(四)《指引》要求未能全面落实。

经统计,在质检直属系统252个网站中,截至目前已在网站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政府网站标识码、ICP备案标识、公安备案标识的网站分别占比20%、95%、50%、94%、37%。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抓好网站整改。

按国务院办公厅要求,总局自2016年第三季度开始组织政府网站抽查工作以来,已连续4次通报各单位网站存在问题并对外发布请公众监督。在2017年第一至第三季度全国政府网站抽查情况通报中,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均通报了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因政府网站不合格等问题对有关责任人的问责情况,问责方式包括约谈、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警告或记过处分等。对本次抽查不合格的3家政府网站,总局办公厅已约谈有关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侯建国同志关于“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和服务群众的主平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直接抓。请系统各单位结合抽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对照自查,切实做好网站整改工作”的批示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对照抽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抓好网站整改。各相关直属检验检疫局要明确1名负责同志牵头抓好所辖分支机构的网站整改工作。如出现严重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到位或需申请关停网站整改的,要及时向总局办公厅和信息中心报备。

(二)全面落实《指引》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指引》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网站名称和域名,加强链接管理,严禁刊登商业广告,要尽快在网站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单位政府网站集约化实施方案,尤其对无力维护、问题多发的基层网站,要尽快整合,严格做好内容迁移、公告和基本信息变更报备工作,杜绝“擅自关停”“只关停不迁移内容”等问题;要依托门户网站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网站服务水平。

(三)开展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

近期,个别地方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中出现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总局关于网站信息发布和网站管理等文件要求,迅速对本单位本部门政府网站发布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个人隐私进行排查。排查的个人隐私内容包括公民个人身份信息、详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对外公开的信息等。对于排查发现涉及不应当公开内容的,应作区分处理,在确保应公开信息予以公开的同时,对个人隐私等信息予以删除、遮挡或隐藏;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各单位要通过本次排查整改,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保护个人隐私的意识,进一步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落实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责任,规范网站信息发布程序。

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018年1月8日前将网站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落实侯建国同志批示情况、落实《指引》要求情况和涉及个人隐私政府信息排查整改情况一并报送总局办公厅。

质检总局办公厅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我要纠错】责任编辑:于士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